故事:古代志怪故事——鬼书生

鬼书生

明代成化年间的商州有个在家排行第二,姓不详,专门以贩运为生的人。不管是白天出门,还是晚上回家,都是一人独行,也不怕什么豺狼鬼怪。

一天晚上,回来得特别晚,正值深秋,夜风刮得很大,路经道旁坟墓时忽然听到有呼啸的声音,其实是白杨树的落叶被秋风吹拂所产生的,老二丝毫没放在心上,继续走着。忽然又听到有咿唔的吟诵声随风飘来,时快时慢,断断续续,心中十分惊讶,心想:“我每天晚上都经过这里,连一砖一木都没见过,从哪里来的读书声呢?”于是便停下来仔细倾听,好像声音就在旁边。料想一定是什么鬼怪,便大声喝道:“天气晴朗,星光灿烂,哪来的鬼东西,竟敢在这叽叽喳喳,吓唬我过路的行人?

好大的胆,看我不揍你一顿!”话还没有说完,读书声戛然而止。接着好像有烟雾从坟墓中飘出,老二便伏在草丛间窥望。

只见一个人穿着长袍,戴着高帽,长着书生模样的人说道:“半夜三更,这条小路上哪还有行人,刚才听到什么东西在乱叫,好像很害怕我念书。不妨拿火照一下。”声音似乎是湖北的口音。接着便呼道:“徐家,快快拿一盏灯来。”随后只听一娇细的声音答应着,立即便有火光从墓内出现,光影闪动,颜色青白而惨淡,可以肯定是磷火的光。很快地光影移近,原来是提着一盏闪烁的灯笼的少女出来了。灯笼和平时的并无二异,不像是鬼怪的用品。老二心中十分惊诧。那个书生又对少女讲了刚才的情况,准备好好地搜索一番。

忽然少女笑道:“我们正要找这个人,这个人来了,你为什么反而又大惊小怪呢?”书生也笑道:“正如你所说,草中人就是媒人嘛!”于是两人径直向草丛走去,双手一揖请老二出来,说:“既然你不害怕鬼怪,为什么又躲在里边呢?请你不要猜疑,快出来和我们相见。”老二听后一点也不怕,镇定自若地从草丛中走出,回了礼。

侧眼看去,只见书生容貌如玉,长得很美,年纪也不过二十岁;而拿着灯笼立在一旁的少女,衣着淡雅,容貌妍丽,神态十分恭敬,老二眼睛都看直了,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秀美的人物。老二估计他们绝不是一般的俗鬼,便客气地抱歉道:“我回家太迟,忽然听到你的吟诵声,以为你是在讥笑我。没想到你是高雅的读书人,吟风弄月,只为消遣时光。我刚才的胡言冒犯,还希望你能见谅。”书生听后笑道:“我们虽是妖怪,但绝不会兴妖作怪,还请你不要多虑。不过,确实有事想请你帮忙,也不枉我们这一次见面。”说完就请老二在林中坐下,并讲述了自己的身世遭遇。

原来这书生是湖北襄阳的人,商州知府某公是他父亲的朋友。书生因为在家乡应试落第,愤愤不已,便想到北京去,通过纳捐博取功名,因此路经商州,特地找某公谋些资助,供自己在京城考试中用。由于年纪轻轻,这是第一次出远门,忘记伪装,衣服行装都穿得很考究,于是很快便被坏人打上了主意。

天色渐渐黑了,恰巧走到这片树林,正想赶紧赶往州府,谁知埋伏在林中的强盗一下都冲了出来,抢窃了自己的财物还把自己和两个仆人都杀了。这些事,商州知府某公当然还不知道。强盗杀人后,打开没有什么财物的包裹,大失所望,又害怕被捕快跟踪搜寻,便把林中的一座坟墓挖开,把尸体扔到墓穴中,然后瓜分了钱财散去。书生说到这里,声音哽咽,伤心得掉下眼泪。

只见旁边的少女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:“你别再说了,我听了也跟着心里难过。”书生指着她对老二说:“她其实是这座墓穴的主人,生前因貌美被妒妇害死,葬在这里。我和她死后在墓中相遇,见她姿色貌美秀丽,谈吐风雅,又加上相同的遭遇,便生爱慕之情。两人虽然情爱相投,住在同一个墓穴,但苦于没有媒人为我们主婚,所以一直未能正式成亲。今晚恰巧你来,便可以了却我们这一心愿了。”说罢起身,对老二深深地作了一揖。老二连声答应,询问怎样主婚。书生答道:“我这有一张上呈的文书,里面写明某人与某人愿结为夫妇,已把你证婚人的名字写上。请代我们拿到城隍庙去烧掉,我们的婚礼就算成了。另外这里还有我秘藏在腰间保留下来的两锭银子,请你替我买一具棺材。晚上到这里来,把坟墓打开,将我的尸身殓入棺内,和她葬在同一墓穴。这样的话,我几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恩德,不知你是否愿意帮忙?”老二一一答应了,丝毫没有为难的样子。书生便拿出银子与文书,又向老二深深一拜。这时灯烛瞬间熄灭了,也不见了书生与少女的影子。

老二目光迷眩了一会儿,见四周围阴森森的,不敢再停留,便藏好银子,赶紧回去。走到家中,拿出银子在灯下仔细观看,银光可鉴,果然是真银,便笑道:“这个痴心鬼想有个好棺材,讨个好老婆便给我银子,可谁不知掘墓是犯了死罪!我不是不想做好事,可万不想受到连累。有了这点银子,够我快活几天了,其他的我也不管了!”老二把书生的话抛之脑后,私吞了这银子,更别说去替书生买棺材和去城隍庙烧那张文书。其实老二是个贪心之人,早在接受银子时便已经暗暗萌生了私吞的念头。

十天以后,银子已用得差不多了,老二便出门去做买卖。可路上忽然莫名其妙地被商州的差役抓住。到了审案时,看到几个惯赌都在,原来老二曾拿书生给的银子来还赌债,不久这银子就变成了锡箔,所以被控告为拿鬼钱骗人。老二开始时还死不承认,后来见证据都摆在面前,隐瞒不了,这才如实把这鬼钱的来历讲了。审案官认为老二是编鬼话骗人,很生气,吩咐用刑伺候。忽然原告中的一人,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,大叫道:“就是这伙人中的某人杀死了襄阳书生某某。大人先别对老二用刑。”审案官听了大吃一惊,原来他就是书生父亲的好朋友商州知府。前些时听说书生将到,很高兴,便每天派人在城外迎候。可是后来一直没有消息,便怀疑出了事。这时候突然听到书生的死讯,大惊,立即追问详情。

那人回答道:“我是城隍司的捕快,详情在老二保存的文书中,不能当面陈述,先告辞了。”说完,这个人便晕倒在地。知府看那些被吓得变了脸色的原告赌徒,便假装糊涂地笑道:“哪里有什么鬼怪,这不过是老二耍的妖法。”随即让人把老二关在另外一间房子里,喷上狗血,等明天再严刑审问。实际上判官让老二赶紧回家把文书取来。果然这下众赌徒都放心了,知府又对他们说:“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,你们暂时也不能回去,还是留下,等着把钱还给你们。”于是又命令将他们分散关在旁边的屋子里,暗中派遣兵丁在外巡守。半夜,老二才把文书交上来,知府一看,这哪里是什么结婚文书,分明是一张沾满血泪的冤状,里面详细地记载了书生被抢劫致死的经过。知府十分愤怒,立即升座开庭,命衙役把众赌徒都铐上带来。他们都还在睡梦中迷迷糊糊,便被赶到大堂,经过一番刑审,全都招供了罪行,没有一个漏网之鱼。

案子审理完,知府便到城外,从坟墓中挖出书生的尸体,只见面色如生,还没有腐烂。又根据老二的陈说,买了一具上等的棺材,将他收殓后和少女的棺木并列放在同一个墓穴中。料理完了事情,才让老二回家。临走时,知府笑着对他说:“你要以此事为鉴,下次要好好地做媒人,可千万不要再耽误别人的好事啊!”众人听了都笑了起来。老二也深感惭愧。从此老二的胆子还是那么大,但却不像以前那样见利忘义了。

外史氏说:一开始看到书生似乎忘记复仇,而只贪恋女色结婚,我心中还有些鄙视他。后来他利用鬼钱,揭发了杀人的强盗,巧妙地报了仇,而竟没有提结婚的事情。可见他一开始向老二提出做媒的事情的用意,和晋国荀息借道虞国去打虢国的计谋差不多,真是太聪明了!像老二这样,因贪财坏事,最后又竟成了破案的关键人物,还促成了书生与少女的婚姻,也算是庸人凑巧办成了好事!

【原文】

鬼书生

  故明成化中,商州民有行二者,忘其姓氏。以负贩为业,昼出夜归,独行无伴侣,豺狼鬼魅,举不关心。一夕归倍迟,时正深秋,白杨风起,道旁丛冢仿佛如有啸声,实是林中落叶与封家十八姨互相唱和耳。二方径行不顾,忽闻书韵盜唔,随风声而上下,或疾或徐,似断实联。讶之曰:“予日夕过此,未见一瓦一椽,此诵声胡为乎来哉?”因立而倾听,音响宛在左近。心知非人,乃大叱曰:“天青星皎,何物死魅敢在此作声,惊我行旅!会须以老拳饱之。”语未已,其读忽辍。须臾,非烟非雾,出自冢中。因伏于草间觇之,见有人如书生,博带峨冠,约略可辨。既而闻其言曰:“宵深路僻,不宜犹有行人。适闻吠声,似怪予呫哔者,当以火烛之。”

  其音颇类楚咻,遽呼曰:“徐家可速将一炬来!”旋闻嘤咛响应,即有火光自墓内出,幢幢然,其色甚青而惨淡,当是鬼燐无疑。无何相近,则一少艾持碗灯尸闪而来,又宛然人世物,绝不类幽壑所吹者,心窃异焉。书生语以故,将肆冥搜,忽闻少艾笑曰:“子欲人,斯人至矣,何反震惊如此?”书生亦笑曰:“卿言良是。草中人固不异冰上人也。”于是径趋蓬颗,揖二使出,曰:“君既不畏吾辈,何为匍匐于兹?幸勿怀疑,即出相见。”

  二果坦然无惧,起立拱揖。睨其貌,美如冠玉,年仅终童。少艾执烛旁侍,意颇肃恭,而衣饰之淡艳,容色之殊尤,则固目所未睹。二知非俗鬼,因谢曰:“归途过晏,忽聆清吟,窃疑揶揄我者,不意乃士林君子读书以消此长夜。予呓语唐突,万勿苛责是幸!”书生又笑曰:“我辈何人,岂能为祟?君似不免多虑。虽然,有事敬求,亦不虚此一遇。”

  遂揖二同坐于林下,始自白其由来。盖书生本襄阳人氏,商牧某公,其父执也。书生以小试不利,心窃愤懑,将赴北京援例以冀科名,故迂道过此,思饱猪肝以望云路。惟因少年行迈,未免裘马甚都,乃为奸人所觊觎。至此林中,天已昏暮,方将疾趋赴州治,一时伏甲尽起,盞拥而前,书生与二仆遂皆毕命路侧,某公固未及知也。贼既泻囊,大失所望,因虑捕盗者踪迹,遂潜启窀穸,纳尸圹内,方始瓜分而散。书生言至此,潸然泪下。少艾忽蹙黛曰:“若勿絮絮,使人如割寸心。”

  书生因指之语二曰:“此子即予之地主,生前亦遭妒妇身死,先葬于兹。予与之邂逅九泉,见其深娴风雅,又复同病堪怜,甚相爱慕。两美既合,兼之同穴,但乏斧柯,抱愧鹑鹊。今得君,可以赤绳对系矣!”言已,又起长揖。二敬诺,因询其何以主盟。答曰:“余有控牒一纸,内言某与某愿为姻契,即署君名,言为作合,祈君代焚于城隍司,则无媒之嫌可免矣。外有白金二锭,系在腰橐深藏者,浼为置材一具,暮夜来此,启冢出尸,将予残骸入榇,与若人同厝于斯,予当数世不忘是恩。未识君肯援手否?”二一一力任,无难色。书生乃出金与牒,再拜而付之,然后与少艾和烛而灭。二亦目眩移时,四野萧森,慄不可留,遂怀金亟返。至家视其物,粲然白镪,真金也。乃笑曰:“痴鬼以此与我,将以望棺槨之美与倡随之乐乎?开圹者死人,谁不知?予不任受功,亦不任受过,得此生殖足矣,其他何恤焉?”竟私其金,不为市榇,又匿其牒,不以焚。盖当受金时,贪念已萌。

  旬日,金将用尽,仍出负贩。途遇州役系之去,茫然不知其由。至案则积赌某某咸在,二曾以鬼金偿其债,寻变为楮,故以妖妄讼之耳。二初不肯承,及证佐昭然,乃不能讳,因述其金所自来。官怒其诞,将笞之。忽首者一人,张目直视,大呼曰:“死襄阳某者,即此曹某也,公可加刑于二。”官闻之骇然,盖即书生所云父执者。初知将即至,心甚喜,日使人迎候于郊,已而寂然,方以为疑,至是闻其死,故大惊。亟询其状,对曰:“详在牒中,二实执之。我城隍司之急足隶也,不能缅述,请即退。”

  言讫,其人顿扑。官视群小皆变色,乃佯笑曰:“鬼何为者?此二以妖术遣之耳!”命将二另锢一室,以犬血厌之,明日当严鞫,实则阴使之取牒也。众果心安,官又语之曰:“事未能白,汝曹亦不可返,盍居此俟偿尔金。”亦命散禁于室侧,而潜以健卒逻守之。夜分,二始以牒至。官视之,非婚牍,而实血状,历陈劫杀之惨,不胜勃然。亟升座,令役往械各犯,多在梦中。驱至庭,毒加拷掠,乃尽服,无一漏网者。案既定,官乃亲往起其尸,面色如生时,犹未朽。因二言,盛其葬具,与女柩同厝于一丘。既竣,始判令二归。临遣,官笑谓之曰:“善为执柯,勿再误人好事也。”庭之上下皆粲然,二乃归。自是胆力虽犹昔,义利亦稍分明矣。

  外史氏曰:始见书生缓于复仇,而急于图婚,未尝不心焉鄙之。及其假伪金,首真盗,谈笑复仇,而佳配之有无竟不必问,始叹图婚一举,亦假途灭虢之计耳!智岂出苟息下哉?若二以贪败乃公事,而究为撮合之山,直是庸人侥幸。

《萤窗异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