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魇婆
广东崖州的居民,有一半是黎族。又分生黎和熟黎。生黎居住在五指山中,不服从朝廷的管理。熟黎尊从官长,晋见官员自动跪着。
黎族妇女中有被称作禁魇婆的,能用咒语致人于死。她先将被诅咒人的头发或胡须,或吃完槟郎吐出的核放在竹筒里。夜间带到山顶上。赤身躺在山顶,对着月亮和星星念咒语。这样做七天,被诅咒的人必死无疑。而且没有外伤,只是身体变得柔若无骨。
禁魇婆的法术只能害她本族的人,却不能害汉族人。有受害家属把禁魇婆捉了送官。必须先用长竹竿系着绳套,套在她脖子上,拉着她走。如果靠近她的话,就会中了她的巫术。据禁魇婆自己讲:“如果到 了日期不害人,自己就会死。”有禁魇婆,却没有禁魇公,是因为这种巫术传女不传男。
禁魇婆中有小女孩,才十五六岁,就能作法害人,巫术是祖传的。她们的咒语严格保密,就是被打死,也不会告诉别人。
【原文】粤东崖州居民,半属黎人,有生黎、熟黎之分。生黎居五指山中,不服王化;熟黎尊官长,来见则膝行而入。
黎女有禁魇婆,能禁咒人致死。其术取所咒之人或须发,或吐余槟榔,纳竹筒中,夜间赤身仰卧山顶,对星月施符诵咒。至七日,某人必死,遍体无伤,而其软如绵。但能魇黎人,不能害汉人。受其害者擒之鸣官,必先用长竹筒穿索扣其颈项下,曳之而行,否则近其身必为所禁魇矣。据婆云:不禁魇人,则过期已身必死。
婆中有年少者,不及笄便能作法,盖祖传也。其咒语甚秘,虽杖杀之,不肯告人。有禁魇婆,无禁魇公,其术传女不传男。
割竹签
黎族老百姓买卖田地,没有契约收据,只是用一片竹签做信物。用刀在竹片上刻上买卖的价钱,然后劈为两半,卖家买家各拿一半。如果要转卖,新买主拿着老买主的那半片去找原主人验证,确凿无误了,就把土地和竹片一起转让到新买家手里。
黎族人交税的收据,是请官员把印章印在纸上,然后贴在一个竹签的下端。黎族人春秋两季的税,比内地的人交得多。
【原文】黎民买卖田土,无文契票约,但用竹签一片。售价若干,用刀划数目于签上,对劈为二,买者卖者各执其半以为信。日久转卖,则取原主之半签合而验之。其税签如税契,请官用印于纸,封其竹签之尾,春秋纳粮,较内地加丰焉。
产公
广西太平府少数民族妇女生小孩,三天后,就可以下河洗澡。她的丈夫反而裹着被子,抱着孩子,在屋子里坐月子。起居饮食,都是媳妇来伺候,稍不注意,就会落下毛病,和坐月子的妇女一样。而刚生完孩子的妻子,却不会落下后遗症。当地把坐月子的男子,叫“产公”。这是中丞俭堂告诉我的。
【原文】广西太平府僚妇生子,经三日,便澡身于溪河,其夫乃拥衾抱子坐于寝榻,卧起饮食,皆须其妇扶持之,稍不卫护,生疾一如孕妇,名曰“产公”,而妻反无所苦。查中丞俭堂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