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寿有定阴间不能增减
旧时六合城内程某,平日里不信鬼神之事。年纪六十有余,患病卧床不起,不能吃五谷杂粮四十多日。
这一日叫来妻子说:“我这病恐怕是好不了,但是两个孙子的婚期甚远,临死之前都不能看到孙子结婚,死后人家必定笑我没有福报,你快将这件事处理了,这样我才能放心的走。”妻子听吩咐后,立即叫来了两个孙媳到床前来拜见。程见了非常高兴说:“现在心愿已了,明日我就可以上路了,你记得明日清晨将我扶起来,就可以穿衣入殓了。”
次日清晨家人拿着莽服进门,结果被训斥了出去,道:“我一生并未做官,死后穿这样的服装,必定会被群鬼耻笑,依旧穿常服就可以了。”衣服穿好之后,一个时辰过后,程某说:“现在有二人在门外等我,现在你们可以烧些纸钱,备些美酒佳酿好好的招待一下。”妻子问:“何人?”说:“俞龙、江辛”这二人都是已死之人,现在是城隍庙的阴差。说完之后,便睡去整整一日,忽然醒来:“快扶我起来,将这常服脱下,明日是城隍夫人的生日,来往的宾客太多,根本无暇点名,所以二人就把我暂且放回,要到后日才能听候发落。”依旧是只能吃些梨汁清茶。
又过了两天,睡醒后,命人穿衣,道:“我这次真的要去了,不会再回来了,虽然家中子女孝顺,向城隍庙烧香许愿借寿给我,有的愿意减五年,有的愿意减十年,这些虽然是孝心,但实在是可笑。人的年寿,各有定数,又不是物件,怎么可以挪借。但是有件奇事,今天我见城隍庙内,一个素不相识的妇人哭着替我求情,祈求放我还阳,城隍爷摇头不允。我好奇的问了下阴差:是哪家的女子?说是唐李氏,员外你难道不记得三十六年前的事了吗?这李氏嫁给唐某后,夫君就死了,安排妥当家事后,就在灵前自缢而亡,是你当年看重她的气节,托人承办了一切费用,这事你怎么忘了?”
程某听了之后,一幕一幕就像昨日,只是这城隍爷摇头说这人寿只有天数,不是他这小小城隍爷能擅自增减的。说完这些没有多久,吃了数杯梨汁去世了。
【原文】六合程某,平素不信鬼神之事。年六十余,患病不起,不安谷者四十余日。忽一目谓其妻曰:“我病不起矣,但两孙婚有日期,我不能一见孙妇,人必笑我没福,盍作速料理,以慰我心。”其妻子如其言,仍两新妇到床前拜见。程喜动颜色,曰:“吾明日可以去矣,可于次晨即扶我起,便穿入殓之衣。”
家人以蟒服进,命斥去之,曰:“我并未作官而着此服,必为群鬼所笑,仍衣常服可也。”服毕,良久曰:“有二人在外相待,可烧纸钱具酒肴待之。”妻问:“何人?”曰:“俞龙、江辛。”二人者已死之人,曾舍身为城隍役卒者也。言毕,沉沉睡去者将一日,忽醒曰:“扶我起,将殓衣暂脱,城隍夫人生日,宾客来往甚忙,无暇点名,故俞、江二人仍放我回来,后日方去听候发落。”依旧吃梨汁清茶者。
又二日睡醒,命取衣穿,曰:“我此番真去,不复归矣。但家中子女多向城隍烧香借寿与我,或愿减五年,或愿减十年,虽是他们孝心,恰都好笑。人之年寿,各有定数,非比他物,可以通挪。但有一件奇事,我望见城隍,有素不认识之妇人替我涕泣讨情,放我还阳,城隍摇头不允。我大起疑心,盘问二皂隶:‘此是何家妇女?’曰:‘唐李氏也,君不记三十六年前之事乎?李氏嫁唐某而夫亡,此妇事堂上姑,送其终,又替其夫承继一子,事毕,再拜灵前,自缢而死。君重其节,托人教唐氏小叔递呈请旌,一切费用,俱是君包揽而去,何竟不记耶?’”程闻之,恍然如昨日事,且知城隍摇头者亦因人寿有定,非城隍所能减增也。言毕,又吃梨汁数杯而逝。程君之子号石泉,亲为余言。”
恶人转世为鳖
有个姓胡的扬州人,他有个儿子很聪明,年龄将近二十。儿子在快要娶妻前的几个月,忽然得了疯病,饮食睡眠都乱了时辰,人有时清醒,有时糊涂,经常自己一个人说话嘻笑。
有一天,他坐在床上,对父母说:“儿子昨天奉岳神的命令,担任本县城隍之职。本县旧年积有十件案子未能了结,命令我秉公办理,我恐怕任职时会有失误,需要请个幕友协助。仔细考虑之后,觉得只有教我读书的一位老师,向来因理学功底扎实可以信赖,你们快点备办礼物去请他。”
其实,当时那位老师已去世多年。家人正在奇怪,过了一会,他忽然站起身来说:“老师来了,老师来了。”喃喃自语,说个不停。但家里的人在一旁听来,却是两个人的问答。他的声音、笑的姿态,和平常一模一样。只听他说十个案子中有七个案子仍维持原判,其余三个案件,一个应判斩首,一个应判剁手,一个应判充军。
那时,因为医生说他的病必须滋阴,就买了一个鳖,在灶下把鳖头引出来斩掉。鳖头落在地上,还怒睁眼睛,显得狰狞可怕。灶头与卧房相隔很远,胡家儿子却忽然在床上大声喝到:“你这恶人,罪当斩首,还有什么不服?砍了头,还敢怒睁双眼看着我吗! ”
家里人到城隍庙祈祷还没有回来,他又在床上说: “太爷为什么在判宫面前烧香?他怎么受得起太爷一拜?”十个案件都有主犯姓名,经过仔细访查,那些犯人都是扬州境内死去的人,生前作恶多端,人人皆知。
【原文】扬州胡姓有子颇慧,年将二十。将娶之前数月,忽得颠疾,饮食眠动不时,若明若昧,自言自笑。
一日,在床上坐语其父母曰:“儿于昨夜奉岳神命署本县城隍事,本县旧有积案十件未结,命儿公正办理。儿恐错误,需请幕友,细思惟有受业某师素称理学可信,可速备礼请之。”时某师已故多年矣。少顷,忽起立云:“师至!师至!”喃喃刺刺不休。家人旁听,竟是两人问答,声音笑态,毕肖平日,云“十案中有七案仍从前议,其余三案,一当斫头,一当剁手,一当充军。”
其时因医言其病须滋阴,买一鳖,于灶下引其首而斩之。鳖头落地,怒目狰狞可骇。相隔卧房其远,其子忽于床上大喝曰:“这恶人应当斩罪,还有甚么不服,斫去还敢怒目视我耶!”家人祈祷城隍庙未回,其子又于床上云:“太爷何故烧香于判官面前,他如何当得起太爷一拜?”
十案俱有姓名,细访之,皆系已死境内积恶昭昭在人耳目者。
《续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