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——梦乞儿煮狗,真龙图变假龙图,莆田冤狱

梦乞儿煮狗

秀才陈清波,在绍兴教书。夜间梦游土地庙,见庙后有几个乞丐,相貌凶恶,围着土炉剥黄狗烹煮。狗像是新受棍伤的,血还在淋漓,陈心里感到厌恶。忽然门外有绅士来骂道:“我家狗被你们偷吃,我将告官。”话没说完,群丐就跳起来殴打他,绅士倒地死了,陈也惊醒过来。过了三天,梦见青衣差人拿着城隍令牌出示说:“狗主人被恶乞丐打死,鬼魂已控告到城隍。状纸里写有先生作证,所以来相招。”陈看传票,果然有自已的名字,而且有听审日期,醒来后很反感,然而心想此事与己无关,不过是暂时去阴司作证,因为害怕回不来,就把二梦告诉他的亲戚徐某,并且托负说:“我死后会复生,担心阴阳隔路,一时灵魂迷失了,请先生购白公鸡写上我的姓名,到时候去城隍庙招呼,以免我迷路。”徐以为是梦幻没有凭据,笑着答应了,但始终不信。

到某月某日,陈果然无病逝去。家人哭着报告徐,徐急忙买白鸡写陈的姓名去城隍庙,当时城隍庙正在搭台演戏,人多拥挤,直至太阳落山才靠近神座下,大呼招魂。等到回家,六月大热天,尸体已腐烂了。

【原文】

梦乞儿煮狗

陈秀才清波,处馆绍兴。夜间梦游土地庙,庙后有数乞儿,状貌狞恶,拥土炉剥黄狗而烹之。狗似新受棍伤者,血犹淋漓,陈心恶之。忽门外有衣冠人来骂曰:“我家狗被汝偷食,我将告官。”语未毕,群丐起而殴之,衣冠者倒地死,陈惊醒。越三日,梦青衣皂隶持城隍牌票示之曰:“狗主人被恶丐打死,其鬼已控城隍。牒内写君作证,故来相招。”陈视票,果有己名,且有听审日期,觉而恶之,然自念此事与己无干,不过暂往阴司作证,因辞馆归,以二梦语其亲徐某,且托曰:“我死当复生,诚恐阴阳隔路,一时灵魂迷失,乞君购白雄鸡书我姓名,临期到城隍庙招呼,免我迷路。”徐以为梦幻难凭,笑允之,始终不信也。

至某月某日,陈果无疾而逝。家人泣报于徐,徐急买白鸡书陈姓名而往,适城隍庙搭台演戏,众人蜂拥,至日仄方能到神座下,大呼招魂。及归家,六月盛暑,尸已腐矣。


真龙图变假龙图

嘉兴的宋某,任仙游县令,平素严峻高洁,自命为“包老”。某村有王监生(国子监学生),通奸佃户的妻子,两情相好,嫌佃户在家碍事,就贿赂算命的告诉佃户说“在家流年不利,必须远游他方,才能免难”,佃户相信了,去告诉王监生,王于是借给佃户本钱,让他贸易四川。佃户一去三年不回,村人相传,佃户被王监生害死了,宋听说此事,想要昭雪冤情。一天,路过某村,有旋风在轿前刮起,随着风去,风从井中出没。差人掀开井,发现男子腐尸,认为是佃户,于是拘捕王监生与佃户妻子,严刑拷打审讯,都招认谋害佃户,依法处置了。县里人称为“宋龙图”,还演成戏本,在各村弹唱。

过了一年,佃户从四川回来。刚进城,见戏台上正演王监生的事,就停下观看,这才知道妻子已经冤死,登时大哭起来,呼喊控告到省城。省官员审理了案件,判宋县令因冤案害死人抵罪。仙游县的人编歌谣唱道:“瞎说奸夫害本夫,真龙图变假龙图。寄言人世司民者,莫恃官清胆气粗。”

【原文】

真龙图变假龙图

嘉兴宋某,为仙游令,平素峭洁,以“包老”自命。某村有王监生者,奸佃户之妻,两情相得,嫌其本夫在家,乃贿算命者告其夫以“在家流年不利,必远游他方,才免于难”,本夫信之。告王监生,王遂借本钱,令贸易四川。三年不归,村人相传:某佃户被王监生谋死矣。宋素闻此事,欲雪其冤。一日,过某村,有旋风起于轿前。迹之,风从井中出。差人撩井,得男子腐尸,信为某佃,遂拘王监生与佃妻,严刑拷讯。俱自认谋害本夫,置之于法。邑人称为“宋龙图”,演成戏本,沿村弹唱。

又一年,其夫从四川归。甫入城,见戏台上演王监生事,就观之,方知己妻业已冤死。登时大恸,号控于省城。臬司某为之审理,宋令以故勘平人致死抵罪。仙游人为之歌曰:“瞎说奸夫害本夫,真龙图变假龙图。寄言人世司民者,莫恃官清胆气粗。”



莆田冤狱

福建莆田的王监生,素来豪强横行,看中邻居张老妇的五亩田,想要霸占,伪造地契,贿赂县令,把张老妇的田判为己有。张老妇无可奈何,让出田地,但心中忿恨,每天在王门前骂街。王不能忍,买通邻人杀害张老妇,并召老妇儿子来看,然后当场抓住,诬告儿子杀他母亲,送交官府。证据确凿,儿子受不了毒刑,于是无辜认罪。县里将请示上级批准,立即凌迟处死。

总督苏昌听了有疑惑,认为儿子纵然不孝,打母亲应当在家里,不应当在田野间众人都看到的地方,而且遍体鳞伤,儿子打母亲,必定不会如此。就指示福、泉二知府,在省城中的城隍庙会审。两知府各自已有成见,仍然照原判定罪。张的儿子受绑将出庙门,大叫:“城隍!城隍!我一家受了奇冤,而神明完全不灵,怎么还能享受人间的祭祀啊?”话刚说完,庙的西厢房突然倾倒。当事人还以为庙柱早已朽坏,不太介意。刚押出庙,两个泥塑差人忽然移到前面,用两棍棒交叉挡住路,人不能通过。这时围观的人噪动起来,两知府也惊恐重审,这才昭雪张子的冤情,并依法惩治王监生。从此,城隍庙的香火也兴盛起来。

【原文

莆田冤狱

福建莆田王监生,素豪横,见田邻张妪田五亩,欲取成方,造伪契,贿县令某,断为己有。张妪无奈何,以田与之,然中心忿然,日骂其门。王不能堪,买嘱邻人殴杀妪,而召其子视之;即缚之,诬为子杀其母,擒以鸣官。众证确凿,子不胜毒刑,遂诬伏。将请王命,登时凌迟矣。

总督苏昌闻而疑之,以为子纵不孝,殴母当在其家,不当在田野间众人属目之地。且遍体鳞伤,子殴母,必不至此。乃檄福、泉二知府,会鞫于省中城隍庙。两知府各有成见,仍照前拟定罪。其子受绑将出庙门,大呼曰:“城隍!城隍!我一家奇冤极枉,而神全无灵响,何以享人间血食哉?”语毕,庙之西厢突然倾倒。当事者犹以庙柱素朽,不甚介意。甫牵出庙,则两泥皂隶忽移而前,以两梃夹叉之,人不能过。于是观者大噪,两府亦悚然重鞫,始白其子冤,而置王监生于法。从此,城隍庙之香火亦较盛焉。《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