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——女鬼告假状

女鬼告状

镇江的包某,年轻英俊,娶了个妻子王氏。包家世代做买卖。包某常和他的同事到街巷里寻欢作乐。乾隆庚子年立秋的那一天,他又和几个朋友出去寻乐,天黑了才往家走。王氏和一个老婆子到厨房给他做晚饭,忽听敲门声,王氏就让老婆子去开门,老婆子开门一看,见一个年轻女子,穿着华丽的衣服,进了门,也不搭话,一直往内室走去。老婆子以为是包家的亲戚,也不好阻拦,就到厨房,告诉了王氏。王氏急忙跑到内室,原来丈夫正坐在那儿。于是大笑着说:“这老婆子,真是老眼昏花了,怎么把主人当成妇人了呢?”包某忽然装出女人的姿态,上前道了个万福,与王氏寒暄起来,并说:“包郎在某个娼妓家喝酒,我一直在后门等他,他出来后,我就跟他来了。”

王氏见他声音举止,不像自己的丈夫,恐怕他是得了癫狂症,急忙叫仆人和亲戚都来看一看。包某与大家一一见礼,礼节很周到,称呼也没差错,真好像一个大家女子。有的男子和他开个玩笑,他就恼怒了,说:“我是个贞节女子,谁靠近我,我就要他的命!”人们知道,这一定是鬼附在包某的身上了,就问:你和包某有什么仇恨呢?”鬼说:“我和包郎实在是因恩爱而成仇敌呀!我曾到城隍那里告状,前后共告了十九状,城隍都没准状。

后来又告到东岳帝君那里,才蒙批准,过不了几天,我就和包郎一同到那去了结。”人们问她姓名,鬼说:“我是好人家的儿女,不能把姓名随便地告诉给你们。”人们又问:“你告包某有什么理由?”鬼一连说了很多,说得很快,人们大都听不明白,大意是告包某负心,让她不能出嫁的意思。有人问:“既然你托包某身子来说话,那么包某现在在什么地方?”鬼微笑着说:“让我捆在城隍庙旁的小屋里了。”王氏哭着给鬼磕头施礼,请她放了丈夫,鬼不答应。

到了半夜,包某的亲友们私下商量说:“那个鬼曾说到城隍那儿告过状,城隍不谁状,鬼现在把包某捆在城隍庙旁。何不告知神灵,求神仙来给评评理?”于是一齐动手,找来香烛之类,像真的要告状一样。鬼忽然说:“现在既然大家都来求情,我就把他暂时放回来,以后自有东岳帝君审理。”说完倒在地上。过了不一会,包某苏醒过来,哎哟一声,说:“真难受!”大家把他扶到床上,问他看到了什么。

包某说:“自从某娼妓门口出来,就看见一个女人跟随着我。起初还或左或右,到了教场时,那女人猛地上前拦住我。把我拽到城隍庙左侧的小黑屋里,用绳子捆住我的手脚,把我放在地上,旁边好像还有看守的人。刚才那女人来说:‘我现在先把你放回去’。说着就把我推出门外,我跌了一跤就醒了,一看已经到家了。这件事明天东岳帝君肯定要传我去审理。”再问他详细情况,包某只是酣睡,不做回答。

第二天下午后,包某起来说:“差人来了,快准备酒饭。”自己跑出大厅外,向空中施礼。说的话别人听不懂,摆好酒席,包又躺在床上。刚到一更的时候,包某就死了,只是心口窝儿还微微有点热气。

王氏和亲友们守在身旁哭泣。看见包某的脸上一会青了,一会红了,一会又黄了,不时变化着。半夜后,看他的胸前,脖子上,脸上有几处通红的手印子。第二天夜里,他的发辫忽然散乱开。直到早晨才苏醒过来,连声叫着要茶要饭,一连吃了十几大碗,吃得非常快,令人吃惊。吃完后稍稍喘息了一会儿,又叫拿酒饭来招待差役。王氏按着上次那样把酒饭摆好。包某又叫人拿六千纸钱,把破损的去掉,先拿四千在厅前烧化,另两千在门边的小巷里烧。然后自己起来,到大门外作出拜别送行的样子。返回屋里,倒在床上,一直睡了两天才起来。

过后,包某把他所见到的一切告诉了大家:自从那天女鬼解绳子把他放回来之后,第二天下午,就有两个差役来传他,其中一个不认识,另一个姓陈,也是个商人的儿子,小时候和包某是同窗好友。陈家贫困,娶亲的时候,包某曾帮助他几千文钱,现在已死去三年了,他对包某说:“女鬼已经告了你,必须赶紧到官府去听候审理。你我是同窗好友,在生前又蒙你多次帮助,我自应尽心尽意照看你,就不必给你上刑具了。”一同走到半路,又见两个差役锁着那女鬼。女鬼非常恼怒,用头撞包某,还用手抓伤了包的脸,所以包某的身上有几处红印子。女鬼骂两个差役贪赃枉法。没办法,两个差役也给包某上了刑具,一起往衙门走。路越走越黑暗,阵阵阴风袭面,把发辫都刮得披散开了。到了一个地方,仿佛像个官衙,差役就让他们坐在地上等着。坐下不久,忽见两盏红灯从里面出来了。

两个差役给包某去了枷锁,带到堂上,跪在红灯停住的地方。包某看见有一个公案桌,上面放着些文卷,一个官儿坐在案前,穿着红袍,戴着乌纱帽,用手将着胡须,问:“你就是包某吗?”包回答说:“是。”那官儿命差役把女鬼提到跟前,审问了很多话,包某和那女鬼都跪在台阶上,相隔不过一尺远,可是他们说的话,一句也听不清楚。只见那官非常恼怒,命令差役打那女鬼十五个耳光,就又上了枷锁,让两个差役牵着,哭哭啼啼地走了。包某乍一跪在阶前时,觉得地上潮湿泥泞,阴风猎猎吹着头发,脸上好像刀割一样,身上寒冷颤栗得受不了。

到打那女鬼时,姓陈的差役在旁边悄悄说:“老兄的官司赢了,我替你把发辫梳起来。”等梳完发辫,包某抬头一看,官儿和灯都不见了。两个差役把他送回家,说明差钱四千,另外那两千落进姓陈的腰包里了。

有人问包某:“你过去认识那个女子吗?”包极力说明不认识。不过推测那情景,大概是那女子羡慕包某的容貌风度,以致思念而死,又要招包某到阴间,以便结成眷属,出于私心才告了包某,哪想到却被阴司给责打了一顿。



【原文】

女鬼告状

镇江包某,年少美丰姿,娶室王氏。包世业贾,常与同事者往来闾巷。乾隆庚子秋日,偕数友为狎邪之游,日暮乃返。王氏方同一老妪入厨下治晚餐,闻叩门声,命老妪往启,见一少妇盛妆而入,直赴内室,问之不答。妪疑为姻戚,往告王氏。王急趋至室,则包在焉,因大笑老妪目昏,误认主人为妇人也。忽包作女态裣衽而前,与王氏寒暄,且言:“包郎在某娼家饮酒时,我在门后专守,俟其出,方得同回。”王见其声音举动不类包郎,恐其疯狂,急召僮仆及邻里姻戚共来看视。包皆一一与见,礼仪周到,称谓无误,宛然一大家女也。或男子稍与相狎,鬼即怒曰:“我贞女也,谁近我,我即取其命!”众问:“你与包有何仇?”鬼曰:“妾与包实因爱成仇,曾控告于城隍神,前后共十九状,俱未见准。今又告于东岳帝君,始蒙批准,不日与包同往矣。”询其姓名,鬼曰:“我好人家儿女,姓名不可闻也。”“告包者何词?”鬼即连诵十九词,其词甚急,不能悉晓,大概控包负心,令彼无归之意。或又问:“汝即托包身而言,包今何在?”鬼微笑曰:“渠被我缚在城隍庙侧小屋中矣。”王氏泣拜,求放其夫,鬼不答。

至夜分,众姻戚私语曰:“彼鬼曾言告城隍状不准,今缚包于城隍庙侧,何不往告于神,求其伸理?”于是共觅香烛楮镪,若将往者。鬼忽言曰:“今诸人既同来相求,且放彼归,自有东岳审断。”言毕倒地。

少顷包苏,极称困顿,众环问所见,包曰:“初出某娼门,即见此妇相随。初尚或左或右,至教场,妇遽前扯我往城隍庙左侧小屋内,黑暗中以绳缚我手足,置之于地,旁似有相守之人。适闻妇来曰:『今且放汝归。』推我出户,一跌而醒,身已在家。此事明日东岳当传审矣。”再询其细,包惟酣睡而已。

次日午后起,曰:“差人至矣,速具酒食。”自出厅向空座拱揖,语多不解。酒既设,复归卧牀上,更许死矣,惟心头微热。王氏与诸人泣守之,见包面色时青时红时黄,变幻不测。三更后,胸前及喉颊间见红斑爪痕数处。次夜二鼓,发辫忽散乱。至晓始苏,索茶饭尽十数器,吞咽迅速,观者骇然。少定,呼:“取酒食款差役!”王氏如前设之;又命取纸钱六千,须去其破缺者,以四千焚于厅前,二千焚于门侧巷内。复自起至大门作拜送状,反室熟睡两日乃能起。悉言所见:

“自女鬼解缚放回后,次日下午,有二差役来传,其一不识,其一陈姓,亦贾人子,儿时与包为同窗友。陈家贫,娶妇时,包曾助以钱数千文,今已殁三载。谓包曰:『此事已发速报司审办,尔我同窗好友,在生又承高谊,自当用情照应,不必上刑具。』同行至中途,见二役锁前女鬼,鬼大恚,以首触包,手抓伤包面颊,此包身所以有红斑爪痕之现也。女鬼詈二差卖法,差不得已,为包亦上锁同行。路愈远愈黑,阴风惨烈,辫发俱散。

“至一处,彷佛见衙署,差令坐地守候。旋见二红灯由内出,二差去包锁,带入跪于灯止处。见有公案文卷,一官上坐,红袍乌纱,以手捋须,问曰:『汝包某耶?』包应曰:『诺。』官即提女鬼至,讯答语颇多。女与包并跪阶下,相去尺许,绝不闻其一字。见官震怒,令批女鬼颊十五,即上枷锁,二役牵之,痛哭而去。

“包初跪案前,觉沮洳泥泞,阴风吹发,面上丝丝如刀刺,寒栗难当。迨批女颊时,陈役从旁悄言曰:『老兄官司已赢矣,吾为兄辫起发来。』包再举首,灯与官俱不复见。二役乃送之回,言明差钱四千文,其二千,则陈役所私得也。”

人问包:“曾识此女否?”包力言不识。揣其情,女鬼因慕包之色而亡,又欲招包以偕阴耦,逞私妄控,故为阴司所责谴。

《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