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——人畜改常,梦葫芦

人畜改常

搜神记》有“鸡不三年,犬不六载”的说法,说禽兽不能久养啊。我的家人孙会中,养了一条黄狗,非常温顺。经常喂它饭,狗摇尾巴做乞讨可怜的样子,出入家门时一定相迎相送,孙会中非常爱它。一天,孙会中手拿着肉喂食给它,狗咬了他的手,掌心都穿透了,他疼的卧倒在地,于是拿棒追狗把它杀掉。

扬州赵九喜欢养虎,把虎关在囚笼中。路人围观先给予十钱,他便打开囚笼让老虎出来,故意将头向虎口摩擦,虎的口水流了一脸,赵九毫发未伤,以此为乐趣。这样进行了二年有余。一日,在平山像往常一样索取卖艺钱,又将头擦虎口,虎一张口咬断了赵九的颈部。众人报官,官员召集猎户用枪把虎杀掉。

  

人们都说:“鸟兽不可与同群。”我说:未必,人也有这样的情况。乾隆丙寅年,我在江宁做官,有人报官说有人杀死了一家三口。我前往验证,凶手是尸辛老婆的弟弟刘某。平日里舅舅和家中姊妹非常和睦,并没有仇怨。他姐姐生了儿子,年仅五岁。每当舅舅来都代姐姐抱着孩子,已经成了惯例。本年五月十三日,刘又来抱着外甥,姐姐便交给他。刘把外甥投掷于水缸中,用石头压水缸把他杀了;姐姐吃惊的跑去看,刘某便持割麦刀砍了姐姐的头;姐夫来救,李某又持刀刺向其腹,肠子出来了几尺有余,还没有断气。我问有什么冤仇,受伤的姐夫说,平日无冤,说完便断了气。问刘某,刘不说话,两目斜视,向天大笑。我觉得以这件案子难详细审查,马上对刘某处以杖毙,至今不知道此事什么缘故。   

又有寡妇某人,坚守节操二十余年,里外没人说闲话。过了五十岁,私通了一个仆人,最后自己难产而亡。

通常这些改变常理的奇事,都发生在虎狗这类动物身上。

【原文】人畜改常《搜神记》有“鸡不三年,犬不六载”之说,言禽兽之不可久畜也。余家人孙会中,畜一黄狗,甚驯。常喂饭,狗摇尾乞怜,出入必相迎送,孙甚爱之。一日,手持肉与食,狗嚼其手,掌心皆穿,痛绝于地,乃棒狗杀之。

扬州赵九善养虎,槛虎而行。路人观者先与十钱,便开槛出之,故意将头向虎口摩擦,虎涎满面,了无所伤,以为笑乐。如是者二年有余。一日,在平山堂下索钱,又将头擦虎口,虎张口一啮而颈断。众人报官,官召猎户以枪击虎杀之。

人皆曰:“鸟兽不可与同群。”余曰不然,人亦有之。乾隆丙寅,余宰江宁,有报杀死一家三人者。余往相验,凶手乃尸亲之妻弟刘某。平日郎舅姊弟甚和,并无嫌隙。其姊生子,年甫五岁。每舅氏来,代为哺抱,以为惯常。是年五月十三日,刘又来抱甥,姊便交与。刘乃掷甥水缸中,以石压杀之;姊惊走视,便持割麦刀砍姊,断其头;姊夫来救,又持刀刺其腹,出肠尺余,尚未气绝。余问有何冤仇,伤者极言平日无冤,言终气绝。问刘,刘不言,两目斜视,向天大笑。余以此案难详,立时杖毙之,至今不解何故。

又有寡妇某,守节二十余年,内外无间言。忽年过五十,私通一奴,至于产难而亡。其改常之奇,皆虎狗类矣。


梦葫芦


秀才尹廷一,他在没有登第之前,每逢参加考试下场,当天夜里必定会梦见神仙给他一个葫芦,发榜时又总是名落孙山。自此以后,他每次考试心里就会想起那只可恶的葫芦,而梦中的葫芦一次比一次大。

雍正二年(1724),尹廷一参加甲辰科会试。入场之前的那个晚上,他怕又要梦见神给他送葫芦,就彻夜枯坐,通宵不睡,想避开这个梦。可是,他那个随身的小奴仆刚睡下不久,就从梦中大叫而醒,说是梦中有一位神给他一个大葫芦,有尹相公一般高大。尹廷一又懊悔,又愤恨,心想这又是个不祥的兆头,但也无可奈何。

后来会试放榜,尹廷一竟然中了第三十二名进士。而第三十名进士姓胡,第三十一名进士姓卢,两姓相连,谐音恰好是“葫芦”二字。这两位都是少年登第。尹廷一这才醒悟过来,以前梦中所见的小萌芦,是说明两位同科进士年岁幼小,还没有长大成人。

【原文】尹秀才廷一,未第时,每逢下场,必梦神授一葫芦,发榜不中。自后遇入闱心恶,而每次必梦葫芦,然屡梦则葫芦愈大。雍正甲辰科,入闱之前夕,尹恐又梦,乃坐而待旦,欲避梦也。其小奴方睡,大呼:“梦见一个葫芦,与相公长等身。”尹懊恨不祥,亦无可奈何。已而榜发,尹竟中三十二名。其三十名姓胡,其三十一名姓卢,皆甚少年,方悟初梦之小葫芦,盖二公尚未长成故也。

《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