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——陈鸾凤

陈鸾凤

原著(唐)裴铏

唐宪宗元和年间(806~820),有个叫陈鸾凤的,是海康(广东省海康县)人。他自负义气,不怕鬼神,乡亲们都称他为后起的周处。海康有座雷公庙,乡人虔诚地这里打扫祭祀。祈祷祝愿的事过多了,妖邪奇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。

(海康县,地处广东省雷州半岛上,与徐闻、遂溪两县合称“三雷”,是雷州文化发祥地之一。当地民众有雷神的信仰,雷神的原型就是陈文玉。

关于陈文玉有一个传说:南朝时期,雷州有一名猎户叫陈洪,他有一只猎狗,长有九只耳朵,每次出猎,他都用狗耳占卜:如果一只狗耳跳动,只能打到一只猎物;多只狗耳跳动,就能打到多只猎物;如果狗耳不动,则不宜出猎。此方法十分灵验。一天,陈洪出猎前,看到狗的九只耳朵都在动,他不由大喜:此行会大有收获。猎狗走到一片荆棘丛里,狂叫不停,陈洪一看,原来是一个大肉球!陈洪把它带回家,突然,风雨交加,随着一声霹雳大炸雷,肉球即刻迸裂,从中跳出一个小男孩,左手掌中一个字“雷”,右手掌中一个字“州”,这也是雷州地名来由的传说。于是,陈洪将小孩取名为陈文玉。)

唐贞观年间,陈文玉任雷州刺史。其教化民众,使得当地日益富庶。人民为了纪念他,立庙敬奉陈文玉为雷州之祖。当地也是南方巫文化盛行之地,所以文中说祭祀的活动很多。

当地人每年听到第一声雷响时,就记下了这个日子的天干纪日,以后每旬的这一天,所有工作都不能干。如果有人不相信而违犯,夜晚睡时必遭雷击而丧命,非常灵验。一年正赶上海康地方大旱,当地人来到雷公庙祈祷降雨然而毫无响应。鸾凤为此十分恼怒,说道:“我的家乡乃是雷公的故乡,雷公身为神灵却不降福,还受到人们如此虔诚的祭奠和供奉!如今禾苗已经枯死,池塘已经干涸,牲畜都拿来做了供品,还要这座庙干什么?”说完他便举起火来把庙烧了。

在海康当地的风俗是不允许将黄鱼和猪肉掺到一起吃。 有谁这样吃了,也是必定被雷击死。这天,鸾凤手持砍竹烧炭的刀,站立在田野里,故意将风俗所忌讳的这两种食物掺在一起吃了下去,站在那里等待着雷击。果然有怪云出现,恶风顿起,迅雷挟着暴雨向他打来。鸾凤便将手中的刀在空中向上一挥,果然砍中了雷公的左腿,将它砍断了。雷公跌落在地上,形状象熊和猪一样,头上有毛有角,长着青色的肉翅膀是,手执短柄的金刚石斧,伤处血流如注。这时,云和雨都消失了。

鸾凤知道雷公已经没有什么神力,便跑到家里告诉亲人道:“我把雷公的腿砍断了,你们快去看!”亲人听了又惊又怕,跟着他一起前去观看,果然看到雷公的腿已被砍断。鸾凤又举起刀来要把雷公的脖子砍断,还要吃它的肉。众人将他拉住,制止他说:“雷公是天上的神灵,你是下界的凡人,再要加害雷公,必定使我们全体乡民遭受灾祸。”众人死劲儿扯住他的衣襟,使鸾凤不能奋力举刀去砍雷公。

不一会儿,又有乌云雷电笼罩上来,裹带起受伤的雷公和它的断腿离去了。接着便下起了大雨,从午时一直下到酉时,田里干枯的禾苗都活了过来。但鸾凤便却遭到老幼乡人们的一致训斥,不许他回家。

鸾凤只好带着刀走了二十里路,到了表兄家。到了夜晚,他又遭到雷霆的袭击,住的房子也被天火烧光了。他又持刀站在院子里,雷公终于未能伤害他。事后有人将他从前砍伤雷公的事告诉了他表兄,于是鸾凤又被赶了出来。鸾凤又到寺庙里去落脚,到了夜晚同样被雷劈,跟以前一样遭到天火的烧害。鸾凤知道已经没有容纳自己的地方,他便趁夜举着火把走进一个长满石钟乳的岩洞里,雷火再也不能来袭击他了。在岩洞里住了三夜之后他便回到了自己的家里。

自此以后,海康一带每当遭逢旱灾,当地人便凑钱给鸾凤,求他按照从前的办法将黄鱼和猪肉掺在一起吃下去,象上次那样持刀站在田野里,每次都有滂沱大雨从天而降,而鸾凤本人却一直遭不到雷击。这样过了二十多年,民间称鸾凤为雨师。

到了太和年间,刺史林绪得知此事,便把鸾凤召到州府衙门,询问此事的前因后果,鸾凤说:“在我年轻力壮的时候,气威胆壮,心如铁石,鬼神雷电之类完全不放在眼里,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,拯救万民百姓。即使是天帝怎能使雷鬼恣意逞凶呢!”说完便将自己那把刀呈献给林绪。林绪送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。


(关于猪肉和鱼肉混吃犯忌的事,在唐朝沈既济的《雷民传》有类似记载:“有以彘肉杂鱼食者,霹雳辄至。”唐朝刘恂《岭表录异》中有《雷公庙》一条,其中也说“有以鱼彘肉同食者,立为霆震。”可见当时民间确有这一说法。

雷神的形象自古以来有所演变,如先秦的《山海经·海内东经》谓雷神“龙身而人头”;魏晋六朝的《搜神记》中雷神的形象是“嘴唇丹红,眼睛像铜镜,毛角长三寸,身体像猪羊,头像猕猴”,在唐代的小说中,雷神的模样是“身体青色,驼背,带有金斧木楔,身体有麻线勾结“,或者“身体样貌像熊猪,有毛有角,青色肉翅,手执短柄刚石斧”。到明清的神魔小说如《西游记》、《封神演义》中,雷神被称作“雷声普化天尊”,雷神相貌是“面如重枣,尖嘴獠牙,狰狞恶状”、“胁下肉翅,飞起半空,手持钻锤”,总之和我们在图画看到的雷公接近,比较凶恶就是了。

唐朝房千里《投荒杂录》里也记载了一个相似的故事:有一位雷州的居民,看见空中一个猪头麟身的怪物,他挥刀去砍,这个怪物跌落地上,血流道中,雷震得更加厉害。这天晚上,这怪物凌空而去。从此后,此人家中频频发生火灾,无论他逃到哪里,都无法避免,最后他逃到山洞里,才幸免于难。这个故事和本篇如出一辙,可见这本来就是一则流传较广的民间传说。)



【原文】唐元和中,有陈鸾凤者,海康人也。负气义,不畏鬼神。海康者,有雷公庙,其应如响。时海康大旱,邑人祷而无应。

鸾凤大怒,曰:“我之乡,乃雷乡,为神不福,焉用庙为?”遂秉炬之。其风俗,不得以黄鱼彘肉相和,食之必震死。鸾凤持竹炭刀,以所忌物相和啖之,果迅雷急雨震之。鸾凤以刀上挥,中雷左股而断。

雷堕地,状类熊猪,毛角,肉翼青色,手执短柄刚石斧,流血注然。云雨尽灭。鸾凤知雷无神,遂驰赴家,告其血属曰:“吾断雷神之股矣,请观之。"亲爱愕骇,共往视之,果见雷神折股,而已又持刀,欲断其颈,啮其肉。为群众共执之,曰:“我一乡受祸”鸾凤奋击不得。逡巡,复有云雷裹其伤者,和断股而去。沛然云雨,自午及酉,涸苗皆立矣。遂被长幼共斥之,不许还舍。于是持刀行二十里,诣舅兄家。

及夜又遭雷火,天火焚其室。复持刀立于庭,雷终不能害。旋有人告其舅兄向来事,又为逐出。复往僧舍,亦为霆震,焚如前。

知无容身处,乃夜秉烛,入于乳穴嵌孔之处,后雷不复能震矣。三螟然后返舍。自后海康每有旱,邑人即醵金与鸾凤,请依前调二物食之,持刀如前,皆有云雨滂沱,终不能震。

如此二十余年,俗号鸾凤为雨师。至太和中,刺史林绪知其事,召至州,诘其端倪。鸾凤云:“少壮之时,心如铁石,鬼神雷电,视之若无当者。愿杀一身,请苏万姓,即上玄焉能使雷鬼敢骋其胸臆也!”遂献其刀于绪厚酬谢其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