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——东岳庙

东岳庙


光绪六年二月的一天,湖州官府祭拜蚕神庙,有位乐工于四更天时到庙里等候。蚕神庙和东岳庙相邻,周围空旷,当时别的人都还没来,夜景凄清,乐工出了庙去散步,偶然看见旁边的东岳庙里灯火辉煌,人生噪杂。乐工很奇怪,偷偷地过去看,见堂上做个人,面目看不清,台阶下跪着两个人,一个不认识,另一个认识,是城里开珠宝店的店主。一会儿就见狱卒用叉子叉起店主,投进旁边的油锅中。乐工看了,胆战心惊,退出来了。再想回头看,一片漆黑,什么也看不见了。

祭拜完蚕神,回家后,乐工向别人说起了此事,没人信。过了三天,乐工竟死了,人们开始感到有些异样了。有人到城里那家珠宝店探访,看见店主已经卧病在床,没多久也死了。死的那天,遍体糜烂好像火烧一般,大家这才知道之前乐工说的话是真的。可是这位店主平日并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呀,谁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下场。

后来有位知情的人说出了这样一件事。

前年,洞庭山有某家妇女,私下里托家里做佣人的一位老婆婆,拿珠宝玉石类的到湖州城去卖。老婆婆到了郡城,没有熟悉的人,只有和一位开眼镜店的某甲曾经认识,就找到了某甲。这个人领着老婆婆到了珠宝店,议好价一千有零。老婆婆先拿了零数,剩下的钱珠宝店写好银券让她带着。完事后老婆婆坐船回去,刚出太湖口,遇到大风浪,船翻了,同船者死了大半。出事地点离湖州城十八里。珠宝店店主听说了,就特意过去查看。老婆婆的尸体已经被人捞到了岸边,店主拨开她的衣服,银券还在,就抽出拿回来了。

店主想这事只有自己和眼镜店某甲知道,于是就以洋钱一百贿赂某甲,让他不要说出此事。甲答应了。

山里的那位妇人,听说老婆婆死了,知道托付给她卖的那些宝物不可能找到了,一时想不开,也上吊自杀了。

店主遭受冥府的惩罚,就是因为这件事吧,当时同跪的人一定就是某甲了。

有人可能说山妇听到老婆婆死就自缢而亡时,并不知道她的财物已经被别人侵占了,这样看来好像她的死与店主和某甲无关。可是,太湖刚有沉船,店主就跑去查看,其实是希望老婆婆死掉。等到了一看果然死了,赶快就拿回了银券,这种居心是何等险恶呀!山妇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店主而死,但店主却有致死妇人的隐含心理。某甲的罪也许还轻些,但店主的罪就没理由减免了。

【原文】:

光绪六年二月某日,湖州府祭蚕神庙,有一乐工于四鼓时至庙伺候。庙与东岳庙邻,其地空旷,时官犹未至,夜景凄清。乐工出庙闲步,见东岳庙中灯火辉煌,人声嘈卉。窃窥之,见堂上坐者面目不甚可辨,阶下跪二囚,一不相识,一则城中开珠宝店之某甲也。俄见狱卒ㄏ某甲,投油镬中,大惊趋出,还顾则黑暗无睹矣。祭毕,归以语人,人莫之信,不三日而乐工死,人始异焉。访之珠宝店,则某甲已卧病,未几亦死。死之日,遍体糜烂如火灼者,乃悟乐工所见之不妄。然某甲平日亦无大恶,罔测其由。有知者曰:前年洞庭山有某氏妇,私托佣媪以珠玉宝石之类售于湖郡。媪至郡城,亦无熟识者,惟与开眼镜店之某乙有旧。乙引之至甲所,议定价值洋钱一千有奇。媪先取奇数,余则甲书券付之。媪还舟,甫出太湖口,遭风而覆,同舟死者大半,其地距城止十八里。甲闻之,即往视,媪尸已为人捞至湖边。甲发其衣,则券在焉,取以归。私计此事惟乙知之,乃以洋钱一百赂乙,使秘其事,乙从之。山中妇闻媪死,知所托之物无可究诘,缢而死。甲罹阴罚,其以此欤?同跪之囚即乙无疑矣。或曰妇闻媪死而死,非因甲与乙之干没其赀而死也,甲乙宜若无罪焉。然甲一闻太湖有覆舟者,即冀幸媪死,及往视果然,遂搜取其券以归,此其居心为何如邪?妇虽不死于甲,而甲有可以死妇之道,乙之罪或可薄乎云尔,甲则难从未减矣。

《右台仙馆笔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