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元和年间,有个叫陈鸾凤的,是海康人。讲义气,不怕鬼神,乡亲们都称他为“后起的周处”。海康有座雷公庙,当地人诚敬而纯洁地祭祀。祈祷祝愿的事多了,怪异荒诞的现象也时时发生。当地人每年听到第一声雷响时,就记在日历上,以后每旬的这一天,所有工作都不能干。违犯的人夜里必遭雷击毙命。这种应验就像声音那么准。当时正赶上海康地方大旱,当地人来到雷公庙祈祷降雨但毫无反应,陈鸾凤大怒,说:“我的家乡乃是雷公的故乡,雷公身为神灵不降福,况且又受到人们如此虔诚的祭奠和供奉!如今庄稼已经枯死,池塘已经干涸,牲畜都拿来做了供品,这座庙有什么用!”
说完他举起火把烧寺庙。
当地的风俗是不允许人们将黄鱼和猪肉掺到一起吃,吃了也是必定被雷击死。这天,陈鸾凤拿着燃料和刀,站立在田野里,将当地风俗所忌讳的这两样东西掺在一起吃了下去,站在那里观察。果然有怪云出现,妖风顿起,迅雷挟着暴雨向他袭来。陈鸾凤便将手中的刀在空中挥舞起来,果然砍中了雷公的左腿,将它砍断了。雷公跌落在地上,形状象熊和猪,身上有毛有角,还有青色的肉翅膀,手里握着短把的宝石斧子,伤处血流如注。此时云开雨停。陈鸾凤知道雷公并没有什么神威,便跑到家里告诉亲人道:“我把雷公的腿砍断了,快去看!”
亲人听了又惊又怕,一起前去观看,果然看到雷公的腿已被砍断。陈鸾凤又举起刀来要把雷公的脖子砍断,还要吃它的肉。众人一起将他拉住说:“疾雷是天上的神灵,你是下界的凡人,再要加害雷公,必定使我们全体乡民遭受灾祸。”
众人扯住他的衣襟,致使陈鸾凤不能奋力举刀去砍雷公。
一会儿,又有乌云雷电笼罩,挟带起受伤的雷公和它的断腿离去了。接着便下起了大雨,从中午一直下到傍晚,干枯的禾苗都复苏挺立了起来。由此,陈鸾凤遭到老幼乡人的一致训斥,不许他回家。陈鸾凤只好带着刀走了二十里路,到了妻子的哥哥家。到了夜晚,他又遭到雷霆的袭击,住的房子也被天火烧光了。他又持刀站在院子里,雷公终于未能伤害他。立即就有人将他先前的事告诉了妻兄,他又被赶了出来。陈鸾凤又到僧人居住的房子里落脚,又遭到雷霆的袭击,房子象原来一样被烧毁。陈鸾凤知道已经没有容纳自己的地方,他便趁夜举着火把走进山洞里,插好火把,雷电火再也不能来袭击他了。天晴后他回到了自己家。从此,海康一带每当遭逢旱灾,当地人便凑钱给陈鸾凤,求他按照从前的办法将黄鱼和猪肉掺在一起吃下去,持刀站在田野里,每次都有滂沱大雨,而陈鸾凤本人一直遭不到雷击。这样过了二十多年,民间称陈鸾凤为求雨大师。
到了太和年间,刺史林绪得知此事,便把陈鸾凤召到州府衙门,询问此事的前因后果,陈鸾凤说:“在我年轻力壮的时候,气威胆壮,心如铁石,鬼神雷电全不放在眼里,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,拯救万民百姓。天帝怎能敢放纵雷鬼逞凶呢!”
说完便将自己那把刀呈献给林绪。林绪送给他很多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