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大司马坟
杭州的大司马陆某病逝,家里人到处寻找合适的墓地,他的儿子听某个风水先生说,用千金买清波门外的某一块地。刚挖坑时,居然发现地里埋着一个棺材,非常大器。亲戚朋友都劝他别动这一个棺材,另外去挖个墓穴。陆某不答应,说:“我是拿重金买的地,谁敢占我的地呀!挖!”于是就把那口棺材挖出来丢在一边了。
当晚,陆某就生病了,自己打自己的耳光,嘴里自称是葛老太太,说:“你抢我的阴宅,是靠着你父亲做尚书吗?哼,我儿子也是明朝的侍郎呢。”家人问:“是谁啊?”答曰:“葛寅亮。从情谊上说还是乡亲,从功名上说是前辈。你埋葬父亲,却把我的遗骨到处乱抛,你父亲就安心啦?”陆大司马夫人带领全家,哭着请求原谅,并请来高僧做法事超度,纸钱都烧了十万多钱。葛老太太似乎有点回心转意接受了道歉。忽然,又像是侍郎的声音说:“破坏我母亲的坟,绝不饶恕你。”一会儿,又像是同族先祖梯霞先生的口吻,从中说情。侍郎始终不肯松口,最后居然真的要了陆公子的命。
当鬼作祟时,陆某有个亲戚舒十九,是新选上来的翰林,在一旁劝解说:“陆某是按照公平的价钱买的坟地,怎么能说是抢夺呢?”鬼魂借着陆某的嘴回答说:“后生小子,刚做了个小官,居然还敢来啰嗦!你恐怕自身难保呢。”陆某死后一个多月,舒十九也病死了。
原文
杭州陆大司马家方卜葬时,其子某听形家言,以千金买清波门外地。初下窆时,启得一棺,形制甚伟。众戚友咸劝毋动旧棺,别穿一穴。陆不可,曰:“我以重价买地,彼何人敢占我耶?”掘而弃之。
是夕,陆得病,自批其颊,口称葛老太太,云:“汝夺我安宅,以而父为尚书耶?我儿子亦前明侍郎也。”问:“为谁?”曰:“葛寅亮。于谊为乡亲,于科名为前辈。葬汝父,抛我骨,汝父安乎?”陆大司马夫人率全家泣请延僧斋醮,烧纸钱十万,葛老太太似有允意。忽又作侍郎公语曰:“伤我母坟,不可逭也。”少顷,又作族祖梯霞先生口脗,从中说情。侍郎终不允,卒索其命去。
当鬼崇时,陆有戚舒十九者,新馆选翰林归,在旁劝曰:“陆某以价买坟,何名为夺?”鬼在陆口骂曰:“后生小子,新得一官,敢来儳言?恐自身难保耳!”陆亡后月余,舒亦亡。
狐鬼入腹
李鹤峰侍郎的儿子李鹢,字医山,乾隆二十六年(1761)进士,选入翰林院,擅长诗文,又喜欢程朱理学。有一天李鹢在灯下读书,忽然有两个非常漂亮的女子来挑逗他,他不加理睬。过了会儿,李鹢吃完晩饭,忽然肚子里有人叫说:“我的魂附在茄子上,你吃了茄子就是吃了我,我已住在你肚子里,看你再往哪儿逃?”这声音就是方才在灯下所见的女子的声音。
李鹢从此以后,双眼直定定的,像迷惘,又像是痴呆。有时用手自己打自己耳光;有时遇到下大雨,就头顶着石块跪在雨中,衣服都淋湿了,也不敢到屋里去;有时对人合掌下跪,拉也拉他不起来。于是,面色又黄又瘦,一天天衰弱下去。鬼常常通过李鹢的手写字,与人酬和唱答。李鹢的同榜进士蒋士铨去看望他,问:“你的容貌很漂亮,为什么不来引诱我,却一定要缠住李鹢呢?”李鹢写了两个字“无缘”。蒋土铨又问:“你个绝代佳人,为什么住在肚子中那么肮脏的地方?”李又写了两个字骂道“下作”。
当时任江西巡抚的吴公,与李鹤峰很要好,就请人把李鹢送到江西,为他邀请了张天师治病。张天师在滕王阁设立法坛,斋戒三天,诵咒语三天,他手下的道士说:“三月十五日捉拿妖怪。到了那天,围观的人很多,张天师坐在上首,道士坐旁边,令李鹢跪下,对着道士张开嘴巴,道士伸出两个手指进入他口中,像撮出样东西似的,摔在地上。只见从他口里出来了一只像猫大小的狐狸,叫着说:“我为姐姐出来探听消息,没想到被抓住。姐姐小心,不要出来!”李鹢腹中答应说:“知道了!”大家才知道他肚子里还有个妖怪。天师把妖怪装进坛子,用符封了,丟进滔滔江水。
李鹢觉得神志稍微清醒了些,但肚子里响起阵阵叹息声,说:“我与你有隔世冤仇,因为找不到你,所以拉仙姑一起来。没想到给仙姑带来了祸害,使我的心中十分不安,我更加不会饶恕你了!”说完,肚子剧烈地痛个不停。天师问道士:“李翰林还有救吗?”道士取出面镜子,照他的肚子,说:“这是李翰林前生的冤鬼,不是妖怪,法术符箓没法治。”天师把这情况告诉了吴巡抚,巡抚听了也无可奈何,仍然把李鹢送回家养病。不久李鹢就死了。
【原文】
李鹤峰侍郎之子鹢,字医山,辛巳翰林,能诗文,兼好宋儒理学。灯下读书,忽两女子绝美,来与戏狎,李不为动。少顷,李晚膳毕,忽腹中呼曰:“我附魂茄子上,汝啖茄即啖我也,我已居汝腹中,汝复何逃?”即灯下女子声。李自此两目瞠然,若迷若痴,或以手自批其颊;或大雨,首顶一石跪雨中,衣裳淋漓,不敢入内;或对人膜拜,拉之不起。面色黄瘦,日渐不支。鬼常借李君手作字与人酬答。其同年蒋君士铨往视之,问:“汝貌甚佳,何不来诱我而必从李君耶?”李手书二字曰:“无缘。”蒋又问:“汝绝世佳人,何为居腹中污秽之地?”李手书二字骂曰:“下足。”
时江西巡抚吴公与侍郎善,乃招李往,为延张天师,设坛于滕王阁。斋三日,诵咒三日,其法官悬牌曰:“三月十五日拿妖。”临期,观者如堵,天师上坐,法官旁坐,令李跪,张其口向法师。法师伸两指入其口,撮而掷之,一小狐如猫从口中出,呼曰:“我为姊探信,不料被擒,姊慎毋出。”腹中应声曰:“唯。”方知腹中尚有一妖。
天师封符于坛,投之大江。李微觉神清,而腹中叹息之声大作,曰:“我与汝有宿世冤。因寻汝不着,故拉仙姑同来,不料反为彼祸,使我心转不安。我愈不饶汝矣。”言毕,腹痛不止。天师问法官:“李翰林可救乎?”法官取镜照其腹曰:“此是翰林前生冤鬼,非妖也。法箓不能治。”天师以告中丞,中丞亦无奈何,仍送李还家养病,遂卒。怪诈人父
李玉双孝廉家有婢,名春云,颇有姿,年十五,李欲纳为妾,与其妻有成说矣。春云白日见瓦上一男子下,拥其髻而嗅之曰:“汝发甚香,当大贵,宜从我,勿从主人。主人处馆穷儒,虽中举,不过一教官终耳。你向主人言,命其让我,且供我酒馔,我便赘汝家。”玉双闻之大怒,然亦无如何。是夜,怪竟来与婢配合。婢求主人具酒馔,如其言,则日夜安宁;否则,飞砖掷瓦之祸毕作。玉双不得已,与人谋将此屋招人承买。玉双馆于望仙桥施氏,不常在家。一日者,商人孙耕文来看屋,敲门,有苍须老翁衣灰鼠袍出迎,摇手曰:“此屋是我祖遗,并未出卖,勿听小儿玉双妄语,私相授受,将来要受讼累。”孙大骇,走告玉双,责以“父在,子不得自专。”玉双曰:“先君亡已十余年,家中并无此翁。”乃知为怪所揶揄,冒认为父,彼此大笑。
自后,人知屋有怪,屡卖不成。玉双乃命婢父母领女还家,勿索身价。婢剺面剪发,誓不肯归。其母虑为怪所害,以绳缚之,捆载还家,另嫁一士人。怪竟不来。
《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