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妇舍身被鬼戏
遗下一把稻穗,以接济寡妇家的生活。
这种事最远见之于周代的小雅中。
乡村里麦子熟时,妇女儿童几十人成群,跟在收割人的后面,拾取遗留下来的麦穗,称之为“拾麦”。
农家沿习下来成为一种风俗,割麦时任她们在身后拾,并不干涉,就像古时那样。随后人性渐渐淡薄,唯利是图,于是收割时遗留不多;拾来的不够吃,于是便发生了盗窃抢夺之事。
渐渐地也就有悖于古时仁慈的心意了。
所以到了四五月间,露宿的妇女遍地都是。
有几位妇女在静海的东边,乘夜凉赶路,远远地望见一个地方有灯火,便去讨水喝。
到后见门庭华丽,僮仆都穿着新衣服。
堂上点灯奏乐,似乎正在宴客。只见有三位贵人正坐在榻上,在喝酒吃菜。
这几位妇女说了来意,把门的报告主人。
主人答应了,转过头又把把门的叫回去,附耳说了几句。
把门的出来,小声对一个年岁大的妇女说:“这儿离城市较远,仓卒中不能叫来J女。主人想在你的同伴中,选出三位长相端正的去陪酒陪床,每人赠给百两银子,别人也都有赏。你如果能转达这个意思,赏钱会加倍。”
这位老妇女悄悄地对另几位说了。
大家贪图钱财,便怂恿年轻妇女答应下来。
于是有三位妇女便被领进去,洗澡打扮,换了衣服陪客。
其他几个如女则在另一间屋里,也有酒有菜。
到了夜里,三个贵人各自带着一个女人到了自己的住处,全院里都灭灯就寝了。
几位妇女走路疲乏,也酣然大睡。
等太阳高高地升起来,她们才睁开眼,则住宅人物等,什么都没有了,只有野草萋萋,一望无际。
寻找那三位年轻女人,却都躺在草丛里,新换的衣服也不见了,唯有旧衣服扔在十余步外的地方,幸好还在。
再看所给的银子,却都是纸钱。
她们怀疑遇上了鬼,但吃的都是真的,又怀疑是狐狸。
或者这儿离海不远,是蛟龙水怪干的?
贪利失身,只换来一饱。当她们怅然相对而回忆这一夜时,大概也像是做了一场黄梁梦吧。
先兄晴湖说:“歌舞美女,风情万种,不过是瞬间的繁华,总会像流水一样逝去。待鸳鸯离散之时,茫茫回首,万事皆空。这和三位女子**地在草丛中大梦醒来一样,哪海市蜃楼才是顷刻间的幻景呢?”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争鬼金
据乌鲁木齐参将德楞额说,他在甘州府时,有两人告状告到张掖县令那儿。
甲说对方造谣,乙说有事实。
一问,事情原来是这样:这两人是表兄弟,甲带妻子到塞外,乙也同行。
到了甘州东数十里的地方迷路了,遇见一人像是贵人家的仆人,说这儿偏僻人少,我酌主人离这儿不远,不如去住一宿,明天告诉你们走大道。
一行人走了三四里,果然有个小堡。
仆人进去,好一会儿才出来招手叫他们进来。
走过好几道门,看见一人坐在堂上,问了他们的姓名籍贯,便说:“夜深了不能预备饭,只留宿。门边的小屋,只能睡两人,妇女可以和婢女老妈子一起睡。甲和乙就寝后,隐隐听见甲妻的呼唤声。黑暗中出来看,却找不到门,呼唤声也停止了,以为是错觉。睡醒后发觉躺在旷野之中。两人急忙去找甲妻,发现在半里之外的树下被反绑了两手,鬓发散乱,衣服挂在树枝上。她说有一个婢女拿着灯笼带她到这儿。这儿有几间漂亮的房子,几个婢女、老妈子。不一会儿主人也来了,逼着我和他一起坐,我抗拒,婢女、老妈子们一起抱着我,绑了胳膊,把我放在床上,便被侮辱了。
天快亮时,主人把两件东西放在我的脖子旁。
房屋顿时不见了,而我则躺在沙石上。
查看扔在脖子旁的东西,却是两锭银子,各刻着重五十两,年号是明代崇祯,县名却是榆次。
银子黯淡无光,确实是一百年前铸造的。
甲告诫乙不要说出去,约定均分银子。
后来甲违约,乙与之争吵,这事才泄露了。
甲夫妇坚决不承认。
问银子从哪儿来的,说是拾的。
又问甲妻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,说是挠破的。
甲夫妇的回答支支吾吾,县令猜测乙的话未必是假。
县令笑着打发甲说:“按律法拾了东西应当交官。考虑你贫困,可以带回去!”
然后又怒视乙说:“你告的如有假,那么失了东西就应当一起交官,你也分不到什么;你告的如果是实,则是鬼给甲妻的报酬,更没有你的份。再废话就打你。”
于是把两人都哄了出去。
县令不按常理来处理这事,可以说是上策。
这与拾麦妇女的事差不多。
一个是施巧诱骗用利打动女人的心,一个施暴用利打消女人的愤怒。这些鬼怪揣摸人心,投其所好,伎俩都差不多。《阅微草堂笔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