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尸延嗣
萧文登,在阳湖做官。他的邻居施老妇人,丈夫早死,抚养遗腹子,长大娶妻李氏,婆媳很合得来。一年后,儿媳忽然病亡,老妇家里贫穷,悲痛儿媳亡后不能再娶妻延续后代,呼天喊地。第二天将入殓棺材,儿媳忽然从炕上跃起来叫婆婆说:“我来做你家的媳妇,不要再哭。”老妇正庆幸儿媳再生,欢喜得不得了,儿子偷偷对母亲说:“怎么声音不像我妻子?眼光又直瞪瞪,恐怕不是真的李氏再生,莫不是野鬼借尸作怪吧?”邻里都吃惊,于是围绕看守着儿媳。
三四天中,儿媳闭眼睛躺着,拿汤粥来,吃喝如常,只是老妇叫她就答应,丈夫与她说话就避而不答。到第七天才起来,梳洗完毕,恭敬地对老妇说:“我是海宁州某村的方氏女,排行老二,年纪十九岁,还没有出嫁。因病而死,到了冥府,正遇你家李氏媳妇在场。随后有矮鬼无数、高鬼一个都跪一圈向阎王乞诉,求放李氏还阳间。阎王怒叱它们,将众矮鬼驱逐出去,对高鬼责打二十板。高鬼受责打后,仍然再三哀求说:‘小人的父祖,都是守本分的,不敢做恶,罪不至于断绝后代。妻子辛苦万分,才得娶一媳妇,如今又病亡,怎么有能力再娶?岂不是让我一家绝后吗?请放媳妇还阳间,能生儿子延续一脉后人。’阎王的怒气稍微缓和,吩咐判官检查账簿,仔细看完后,问高鬼说:‘你媳妇李氏阳寿已绝,不能放还,考虑到你在世没有过恶,你妻子又能守节抚养独子,如果没有后代,不好劝人行善。方氏女虽然寿命该尽,但生前也很好善,可以让她借李的尸体复活,这样你没媳妇而得到媳妇了。’高鬼拜谢。阎王指着高鬼告诉我说:‘这是你的公公。让他领你去借尸还魂,生孩子延续后代。’我跟随公公到这里,公公指示我说:‘这是你婆婆。’将我推倒在地。睁眼不见公公,只见婆婆立我身旁,所以我只认得婆婆一人,其他人都不认识。我家父母都在,有一个兄弟,年纪十六岁,希望派人告知,以免我父母啼哭。”
老妇叫儿子去探访,果然如方氏所说。把事情告诉了方氏娘家,她父亲与兄弟一同来到老妇家。方氏见到就相抱而哭,方父向后退缩,不敢向前,说:“声音举止虽然与我女儿相像,但面貌不同,为什么?”女儿对父亲哭着说:“我是借李氏的身体活过来的,不是我的本来面目,很欢喜再见到生身的父亲与同胞兄弟。只是母亲忍心不来看我,父亲与兄弟又怀疑而不肯相认,还不如死了。”
正在悲痛时,方氏母亲让邻居老太来探问,方氏就叫某妈妈说:“你从哪里来的?我母亲也来了吗?”方父于是抚慰她,问她过去的事,回答丝毫不差,这才真信她是再生的女儿。老妇遂后款待方父与她兄弟,到晚上,让儿子与儿媳同室相处。方氏推辞说:“我是处女,虽然是冥数注定,但请等我母亲来,选择好日子举行夫妇礼仪,不可以随随便便。”亲戚邻居都认为好。方父很高兴,派儿子回去请母亲来,才举办婚礼。
三年后,生下一儿子。儿子过百天,亲朋来贺喜,儿媳忽然对婆婆说:“已经为你家传下后人,我的寿命已尽,要走了。”合眼而逝。人们相传冥官破例办事,就像阳官的因公变动一样等等。
【原文】
萧公文登,宰阳湖。伊邻施妪,其夫早卒,抚其遗腹子某,长大娶妻李氏,姑媳甚欢。年余,媳忽病亡。妪家贫,痛媳亡不能再娶以延夫祀,呼天吁地。次日将殓,媳忽从炕上跃起呼姑曰:“我来做汝家媳妇,不要再哭。”妪方庆媳再生,喜不自胜。其子私语母曰:“何声音之不似吾妻也?眼光又直视,恐非真李氏再生,得毋野鬼凭之为祟乎?”邻里皆惊,遂环守之。三四日中,闭目仰卧,给汤粥,饮啜如常,惟姑呼之则应,夫与之语则避而不答。至七日后方起,梳洗毕,敛衽告姑曰:“我海宁州某村方氏女也,行二,年十九岁,待聘未字。因病死,至冥府,适汝家李氏媳妇在焉。随有矮鬼无数、长鬼一个环跪阎君乞诉,求放李氏还阳。阎君怒叱,将众矮鬼逐出,长鬼责二十板。长鬼受责后,仍再四哀求云:『小人父祖以来,皆守本分,不敢为恶,罪不至于绝嗣。妻辛苦万状,方得娶一媳妇,今又病亡,何能有力续娶?岂不令一家绝嗣乎!乞放媳还阳,得生子以延一脉。』阎君怒稍霁,命判官检簿,细阅毕,问长鬼曰:『尔媳李氏阳寿已绝,不能放还,姑念尔世无过恶,尔妻又能守节抚孤,若令乏嗣,无以劝善。方氏女虽年命该尽,生前亦颇好善,可令借李尸复活,则尔无媳而得媳矣。』长鬼拜谢。阎君指长鬼告子曰:『此尔翁也。着他领尔借尸还魂,生子延祀。』予遂随翁到此。翁指示予曰:『此尔姑也。』将我推跌在地。开眼不见翁,只见婆婆立我身旁,我故只认得婆婆一人,余皆不识也。我家父母俱存,有一个兄弟,年十六岁,望遣人告知,以免父母啼哭。
姑遣子探访,果如所云。告以故,其父与弟同至妪家。方氏见即相抱而哭,父返退缩,不敢向前,曰:“声音举止虽与吾女相像,而面貌不同,何也?”女对父泣曰:“我假李氏体以生,非我本来面目,喜得再见生身之父与同胞之弟。母亲忍心不来看我,父与弟又疑而不肯相认,生不如死矣。”悲痛间,其母遣邻妪来探问,女儿即呼某妈妈:“汝从何处来?我母亦来看我乎?”父方抚而慰之,叩以往事,丝毫不爽,始真信其再生也。姑遂款留其父与弟在家。至晚,令子与媳同室而处。媳辞曰:“我处女也,虽冥数已定,乞俟吾母来,择吉日成夫妇礼,不可苟合。”亲邻群称善。父亦喜甚,遣其子归迎母来,始合卺焉。
三年后,举一子。子生百日,亲朋来贺,忽向姑曰:“已为汝家传后有人,我寿算久尽,要去矣。”瞑目而逝。人相传冥官破例办事,犹阳官之因公挪移云。
《子不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