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河村人
张维,字正伦,是燕山(今北京和河北一带)三河人。洪迈的父亲第一次出使到太原,张维以阳曲(今太原阳曲县)主薄(负责文书的官吏)的身份一直陪伴洪迈的父亲。
张维曾经说在宣和乙巳年(1125年),有一名同城的村民,熟读书籍,以种田和种桑为职业,那一年这名村民六十多岁。有一天晚上,他睡觉的时候被恶梦惊醒,全身战栗,不能够自己控制身体,他对妻子说:“我的生命就要结束了。”他的妻子惊慌的问他原因。村民说:“刚才做梦的时候,我正在田间行走,看见道上走来七名骑马的外族人,其中有一个身穿白衣的人,骑着白马,生气的对我说 "你的前世是唐朝时蔡州(今河南汝南)的士兵,吴元济(唐代宪宗时叛藩的首领)叛乱时,我是当地一名普通的百姓,正在修理护城河,却被你杀死,我记恨已经有很长时间了。今天才让我看见你,虽然过了好几世,但是你还是应当用性命偿还我’,于是白衣人拿起弓,射中我的心脏,我摔倒在地,然后就惊醒了。我一定不能避免这件事情,明天我应当去偏远的地方躲避这次灾祸。”
村民的妻子说:“夜里做梦的事情,怎么可以完全相信,是你自己胡思乱想,才会造成你这样的恐惧。”
这位年老的村民却更加的恐惧了,没等太阳升起就起床,由于家里贫穷,只让小孙子带着被子,想去六十里外的一个亲戚家躲避。沿着长草的小路走了三十多里,才走出官道,有走了二里多(明代 抄本中是二十多里),遇到了几个人和他同路。这时,忽然有人骑着马飞奔而来,连声大叫,命令众人站住,所有同行的人都停止的走路。
年老的村民回头一看,正好看见七个骑马的人中有一个白衣人,骑着白马,好像梦中所看到的一样。村民十分害怕,离开道路快步行走,骑马的人高声叫喊让村民停步,村民不听,继续疾走。白衣人十分愤怒的说:“这个人真可恶,于是用鞭子打马,追逐村民,到了村民的身前,拿起弓射中村民的心脏,村民在弓弦的响声中死去。这七个人,都是女真人。
(洪迈记载了很多金兵南下期间发生的故事,其中亲人离散的描写较多。从这个故事侧面看出金兵在统治区滥杀无辜,不过还写过一个金兵和当地百姓一起打老虎的故事。)
【原文】张维.字正伦.燕山三河人.家君初出使至太原.维以阳曲主簿馆伴.尝言宣和乙巳岁.同邑有村民.颇知书.以耕桑为业.年六十余.一夕惊魇而觉.战栗不自持.谓其妻曰.吾命止此矣.妻惊诘其故.曰.适梦行田间.见道上有七胡骑.内一白衣人乘白马.怒色谓我曰.汝前身在唐为蔡州卒.吴元济叛.我以王民治.为汝所杀.我衔恨久矣.今方得见.虽累世犹当以命偿我.乃引弓射中吾心.因颠仆而寤.吾必不免.明日当远窜以避此患.妻云.夜梦何足信.汝妄思所致耳.老父益恐.未旦而起.其家甚贫.止令小孙携被.欲往六十里外一亲知家避之.行草径三十余里.方出官道.又二里许.遇数人.与同行.忽有骑驰至.连叱众令住.行者皆止.老父回视.正见七骑.内一白衣人骑白马.宛如梦中所睹.因大骇.绝道亟走.骑厉声呵止之.不听.白衣大怒曰.此□交加人.遂鞭马逐之.至其前.引弓射中心.应弦而毙.七人者.皆女真也.
刘厢使妻
金国兴中府(今辽宁朝阳市)有一个叫做刘厢使的人,他是一个汉人。刘厢使和妻子都是四十多岁,家中有子女二人,奴婢几人。
一天,刘厢使将奴婢们遣散,允许他们自由生活,并将家中全部的钱财拿出来建立一座孤老院。建孤老院这事因资金的原因,没有完成,刘厢使的妻子决定施舍自己的左眼睛,来筹集资金,她以铁勺将眼睛剜出(让我想起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中的一段剜眼的情景,看到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),离开脸大约二至三寸左右,这才挥刀斩断其连接的筋脉,这时好像有东西忽然进入到她的眼框里,眼睛回复如初。刘厢使的妻子这样做了多次,流出的血覆满身体,众人合力劝阻她,才停止剜眼的行为。
第二天,刘厢使的妻子继续准备剜眼,举起勺子,眼珠已经不在眼框中,没有办法继续剜眼。又过了一天,还是这个样子。刘厢使的妻子变成精神异常,很多人都感到可怕,并且可怜刘厢使的妻子,争先恐后的施舍金银布匹,于是孤老院建成了。
这件事发生在金国皇统元年,即宋朝的绍兴十年(1140年,这一年岳飞被杀,辛弃疾出生)庚申年。
【原文】金国兴中.府有刘厢使者.汉儿也.与妻年俱四十余.男女二人.奴婢数辈.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.竭家赀建孤老院.缘事未就.其妻施左目.以铁杓剜出.去面二三寸许.方举刀断其筋c.若有物翕然收睛入.其目俨然.如是者三.流血被体.众人力劝而止.明日举杓间.目已失所在.不克剜.又明日复如故.精明异常.众皆骇而怜之.争施金帛院宇遂成.时金国皇统元年.即绍兴十年庚申也.
《夷坚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