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志怪故事,太岁四则,原文加译文

晁良贞

晁良贞能判知名,性刚鸷,不惧鬼。每年,恒掘太岁地竖屋,("竖屋"原作"坚掘",据明抄本改。)后忽得一肉,大于食魁,良贞鞭之数百,送通衢。其夜,使人阴影听之。三更后,车骑众来至肉所,问太岁:"兄何故受此屈辱,不仇报之?"太岁云:"彼正荣盛,如之奈何?"明失所在。(出《广异记》)

【译文】

晁良贞以善于判案而知名。他性情刚烈勇猛,不怕鬼。每年,他总是挖掘太岁地盖房子。后来他忽然挖到一块肉,比食魁还大。晁良贞打了它几百鞭子,送到大道上。那天夜里,他派人在阴影里听着。三更之后,很多车马骑士来到放肉的地方,问道:"太岁兄为什么受这样的屈辱?不报仇吗?"太岁说:"他正在荣耀旺盛时期,能把他怎样?"天亮的时候,那肉就不见了。

李氏

上元末,复有李氏家,不信太岁,掘之,得一块肉。相传云,得太岁者,鞭之数百,当免祸害。李氏鞭九十余,忽然腾上,因失所在。李氏家有七十二口,死亡略尽,惟小蒯公尚存,李氏兄弟恐其家灭尽,夜中,令奴悉作鬼装束,劫小蒯,便藏之。唯此子得存,其后袭封蒯公。(出《广异记》)

又 宁州有人,亦掘得太岁,大如方,状类赤菌,有数千眼。其家不识,移至大路,遍问识者。有胡僧惊曰:"此太岁也,宜速埋之。"其人遽送旧处,经一年,人死略尽。(出《广异记》)

【译文】

上元末年,又有一家姓李的,不相信太岁。挖地,挖出来一块肉。民间传说,得到太岁的,打它几百鞭子,就能免除祸患。李氏打了它九十多鞭子,它忽然腾空而起,于是就不知哪儿去了。李氏家有七十二口人,差不多死光了,只有小蒯公还活着。李氏兄弟怕他家死绝了,夜间,让奴仆全穿上鬼的衣服,把小蒯藏起来。只有这个儿子活下来了。他后来世袭封为蒯公。

又 宁州有一个人,也挖到了太岁,大小象写字的方板,样子象赤菌,有几千只眼睛。他家不认识,把它移到大道上,四处向认识的人打听。有一位胡僧吃惊地说:"这是太岁,应该赶快埋起来!"那人急忙把太岁送回原处。一年之后,这一家几乎死光了。

张周封

工部员外张周封,言旧庄在城东狗架觜西,尝筑墙于太岁上,一夕尽崩。且意其基虚,工不至。率庄客,指挥复筑之。高未数尺,炊者惊叫曰:"怪作矣!"遽视之,饭数斗,悉跃出列("列"字原阙,据明抄本补。)地著墙,匀若蚕子,无一粒重者,矗墙之半,如界焉。因谒巫,酹地谢之,亦无他。(出《酉阳杂俎》)

【译文】

工部员外张周封,说他的旧庄在城东狗架觜西,曾经在太岁上砌了墙。一天晚上,墙全倒了,还以为它基础不实,做工不精。就率领庄客再砌。砌了不到几尺高,做饭的人惊叫道:"妖怪发作啦!"人们急忙看去,几斗米的饭,全都跳出来排在地上,附在墙上,均匀得象蚕产的子,没有一粒重复的。一直排列到墙的一半,就x像有分界似的。于是就请来巫师,祭祝祷告。也没发生别的事。

王 丰

莱州即墨县,有百娃王丰,兄弟三人。丰不信方位所忌,尝于太岁上掘坑,见一肉块,大如斗,蠕蠕而动。遂填其坑,肉随填而出,丰惧弃之,经宿肉长,塞于庭。兄弟奴婢,数日内悉暴卒,惟一女子存焉。(出《酉阳杂俎》)

【译文】

莱州即墨县,有个叫王丰的百姓,兄弟三人。王丰不相信方位有什么禁忌,曾经在太岁上挖坑。挖见一块肉,斗那么大,蠕蠕地动。于是就把那坑又填上了。但是那块肉随着填土而露出来。王丰害怕,把它扔掉。经过一宿,肉长大了,堵在院子里。王氏兄弟三人以及奴婢,几天内全都暴死,只剩一个女孩还活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