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偷钱继母会前夫
舅舅安五章公说,有一个中年丧偶的男子,已有儿子了,又买进一个有夫之妇作继室。
幸亏他控制有术,还可相安过日子。
不久,这个人死去,他平时的积蓄都由继室掌管。
他的儿子听到一些风声,就向继母索取钱财,但事无佐证,继母不承认。
后来,儿子侦察到钱财贮藏的地方,就在夜里挖墙洞进入室内。
正当他打开箱子准备将钱财拿走时,被继母发觉。
她大喊有贼,家中仆人惊起,各人拿着器械冲进来。
儿子仓皇从墙洞里爬出,被仆人迎面一棒击中,立刻倒在地下。
家仆们就从墙洞里爬进室内去搜查别的盗贼,听到床下有喘息声,大家呼喊还有一个贼,一起将他拉出捆缚起来。
等到取来灯烛仔细一看,额头打破昏倒在地的是儿子,躲在床下的却是以前的丈夫。
儿子苏醒之后,与继母各执一词。
儿子说:“儿子取父亲的钱财,不是偷盗。”
继母说:“妻子归依前夫,不是通jian。”
儿子说:“前夫可以再次结合,却不可私下幽会。”继母说:“父亲的钱财可以索取,却不可偷窃。”两人互相责骂,势均力敌。
第二天,族人秘密商议,认为诉讼则必定两败俱伤,徒然玷污门风。
就私下里替他们调解,将父亲留下的钱财都归儿子,听凭继母自己归依前夫,这场风波才平息下去。
然而,已经“鼓钟于宫,声闻于外”了。
先叔仪南公说:“这件事巧在相互碰上,这是天意。之所以会导致这件事,却是人为的。如果不娶这个有夫之妇,哪有什么儿子偷盗、继室通jian的事?他所凭借的,是自己能够驾驭继室和儿子,却不懂得在生前能驾驭,在死后却不能驾驭了。”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改名娶前妻
山西有很多人在外经商,十多岁起就学习贸易。
等到积攒下一些钱财,才回家娶妻子。娶了妻子后,仍然出去经商赚钱,大概二三年回家一次,这种情况很普遍。有的时运不济,有的或遇到了什么灾祸,一二十年没有回去过。甚至有的钱财没有了,衣裳破烂,以回归家乡为耻辱,像浮萍一样飘泊,像蓬一样辗转,不通音信的,也常常可见到。有个叫李甲的人,辗转迁徙成为了某地乡村人靳乙的养子,于是改姓靳。他家里得到不他的消息,就传说他死了。
不久,他的父母亲都死去了,妻子没有依靠,就在娘家寄住吃喝。她的舅舅本来住在邻县,后来带家眷去经商,商船南北各地到处航行,终年没有定居的地方。李甲长期没有得到家信,也以为家人都死了。靳乙打算给李甲娶妻。恰好李妻的舅舅死在旅途中,家属流落到天津居住。
考虑到李妻年纪轻轻守寡,不是长远的打算,也打算嫁给山西人,以后好回到家乡去。
害怕男方嫌弃李妻没有娘家,因此谎称是自己的女儿。
大家商量撮合,就使这桩婚事成了。
新婚之夜,因已经分别八年,两人都怀疑但是不敢询问。
夜深时分说私房话时,才开始明白。
李甲恨他的妻子没有得到他已死的真实依据就急着再嫁,便又骂又打。
使全家都惊动起来了,靳乙隔着窗户大声说:“你的再娶,有妻子死了的真实依据吗?况且她流落迁徙,等待你八年才嫁,也可以谅解她的不得已了。”
李甲不能回答,于是两人和好如初。
破镜重圆,古代就有这种事了。
至于再娶妻仍然是元配的,妇女再嫁而没有失去贞节,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,没有听说过这种事。
我姨丈卫可亭先生曾经亲眼看到这件事。《阅微草堂笔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