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教与授学
裘文达说,曾听石东村讲:有个骁骑校,读过不少书,好谈论文义。
一天夜里在宣武门城上值班,乘凉散步。
走到谯楼东侧,看见有二人倚靠着城堞谈话。
他知道是狐鬼,便屏息观察。
其中一人抬手指着北面说:“这里原先是明代的首善书院,如今成了西洋天主教堂。他们观察天体推算月历,制作器物,精巧得实在学不来。但他们的教则变换佛经,而又以儒家学说加以附会。我从前去偷听,每逢谈到不能解释的地方,就用天主来排解,困此他们的教至今不能推广。但看他们行事,心计也十分狡猾。”
另一个说:“你说他狡猾,我却认为太痴迷。他们奉国王之命,航海来此,不过是想使中国归化于他们的教派。揣变一下事势,哪有这样的道理!但自利玛窦之后,传教士们陆续地来,不达目的决不罢休,这不有点儿痴癫吗?”
另一个说:“哪只是这些人痴迷,即便是建首善书院的那班人也是太痴了。奸臣宦官掌权,正在暗中窥伺君子的闪失,大肆毁谤。而那些君子却聚在一起清谈,反而给宦官拉帮结党的把柄,被一网打尽,这又去怨谁呢?况且收三千弟子,只有孔子还可以。孟子揣变不及孔子,来听他讲课的不过公孙丑、万章等数人而已。二程、朱熹等诸儒生,没有孔子的德行,却也招收学生,达几千几万,良莠并杂,以至于门户相争,结成朋党,而国家也随之灭亡了。东林党的诸儒,不借鉴前辙,又去追求虚名而遭受灾祸。如今凭吊遗迹,对贤者能没有责备吗?”
两人正相对叹息,忽然回头发现有人,便倏然消失了。
东村说:“天下人趋之如鹜的事,世外的狐鬼却窃窃私语地不满。是人错了呢?还是狐鬼错了呢?”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避居幽会
有位善于打官司的人,一天为人起草诉讼书,要罗织许多人。
由于头绪很乱,仓促间难于疏理分明,想静坐下来构思一段时间。
于是传命闭门谢客,连妻子也避居到了其他房间。
妻子原来早已与邻家子互相以目定情,只是因为家中没有隐敝所在,等了一年多,也没能接近一次,直到这天才有了机会。
以后他每次构思讼词,妻子就嘈杂干扰,一定要乱到受叱骂避居。
久而久之,沿袭成例;邻家子乘机而来,也沿袭成例。
二人的幽会,直到他死都没败露。
他死后一年多,妻子怀了孕,被怨家揭露告发。
官府审问她外遇的来由,她这才吐露出全部实情。
问官拍着几案感叹地说:“这位先生的刀笔可谓巧了,可他哪里知道造物主比他更巧呢!”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情理与断案
肯定不能断的案,不一定在情理之外;越在情理之中,就越不能分明。
门生吴冠贤任安定县令时,我从西域从军回来,住在他的衙署中。
听说有少男少女两个人,都十六七岁,一起在车前喊冤枉。
少男说:“她是我的童养妇。父母死后,就想抛弃我另嫁。”
少女说:“我本是他的胞妹。父母死后,他想霸占我为妻。”
问他们的姓名,两人还能记起来。
问他们的乡里,则说他们的父母都是到处流浪的乞丐,每天迁徙,已不记得是哪儿的人。
问起与他们一起行乞的人,则说:“他们到这里才几天,父母就亡故了,因而不知道他们的来历。只听到他们以兄妹相称。但小家小户的童养媳,与丈夫按惯例互称兄妹,这可没法分别。”
一个老吏说:“这事就像捕风捉影,没有证据,又不能用刑逼供。断合断离都难保不错。但如果是断离错了,只不过破坏了一桩婚姻,算是小过失;如果是断合错了,就会乱了人伦,那过失就大了。不如断离。”
推敲再四,也没更好的办法,竟依从了老官吏建议。
由此回忆起姚安公任职于刑部时,织造官海保家资被没收入官,官府派三个军士严守他的房宅。房宅共有数百间,夜深时风雪大作,三人插牢外门,一同在幽深的寝室中点了灯一起喝酒。
大醉之后,偶然把灯剔灭了。
三人在黑暗中相互碰撞,因而殴斗起来。
打到半夜,都放挺了,躺倒睡觉。
到了早晨,才发现一人死了。
另外两个人,一个叫戴符,一个叫七十五,受伤也很重,幸而没有死。
审讯时,两人都说是一起把那人打死的。
被判抵命也不怨,至于那夜在黑暗之中,觉得有人扭我就扭对方,觉得有人打我就打对方。
不知是谁扭了我、打了我,也不知我扭的是谁、打的是谁。
至于受伤轻重以及谁的伤是谁打的,不但这两个人不能知道,就是使死者复生,也必不能知道。
既然一条命不能用两条来抵偿,那么任凭官随意判定其中一人有罪,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
如果一定要审讯出是某人所为,那么就是颈顼手足上都给带上刑具,所得到的也不过是假供词。
官府竟无可奈何,这么挺了一个多月,恰巧戴符病死,便借此了结了此案。
姚安公说:“把这件事归罪于最先挑衅的人,也可结案。但考察当时的情况及供词,挑衅者实在不知是谁。如果用刑逼供,还不如随意判决。至今反复考虑,还是没有想出一个审理的方法。刑官难道是容易当的吗?”《阅微草堂笔记》